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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地下水资源面临着超采、污染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问题。为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需要完善制度来保护地下水资源。本文通过分析理论、评析当前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办法。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地下水资源的概念及地下水资源面临的问题,并将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问题作进一步的展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介绍地下水资源的概念,讨论了地下水与地下水资源之间的关系,介绍了地下水资源的特征。二是讨论当前我国地下水资源面临超采、污染带来的危害及超采、污染的原因。三是立足我国地下水资源的法律制度,将保护地下水资源法律制度问题做进一步的展开,提出了我国地下水资源的三元主体结构体系、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目标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制度的核心问题。通过这一部分的介绍和讨论,我们明确了地下水资源保护制度的保护对象、针对的问题、保护目标和保护制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第二部分,讨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理论。地下水资源是公众生产生活所必须的资源,当前主要形成了两种基本法律理论来保护地下水资源,一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公产理论,一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共信托理论。通过这两种理论的介绍和比较,我们可以得出,对具有公共性的地下水资源,其法律属性很复杂,在地下水资源上既有行政管理权、又有公众使用权、还有财产权,政府和公众围绕地下水资源形成复杂的法律关系。通过这一部分的研究,我们认识到了地下水资源在法律上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为我们如何安排保护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权和公众使用权提供了思路。第三部分,评价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建议。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保障性供水和商业性用水的不分,由此导致行政部门或者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目标而忽视公众平等使用的权益,或者由于管理得过死而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合理配置水资源。所以应该建立保障性供水制度,将可用水量按各个地区分为保障性供水和商业性用水,依据不同的规则进行管理。二是,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问题,表现在管理权分散化和公众参与机制缺失。相应的应该将管理权集中化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三是地下水资源的开发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当前主要有监测制度不完善、取水工程管理和人工回灌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应的应该完善地下水资源监测制度、取水工程管理制度和人工回灌管理制度。四是地下水资源污染治理制度缺失,应该通过立法来完善地下水资源的污染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