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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县级地方行政机构既是唐史也是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以往的研究成果大都集中在县的设置、等级以及县的长官——县令上,对于县僚佐的研究则少有涉及。本文即以唐代县级行政机构中主要的僚佐——县丞、县主簿、县尉为研究对象,系统地研究他们的设置、职掌、来源与迁转,进而探讨他们在唐代的县政中各自的地位,及对县政所产生的影响,以期展示这一群体在唐代社会的真实面貌,为推动县僚佐的研究做一小小的贡献。全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绪论,论述了本文选题的目的、意义以及研究的重点所在,并对本文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做了简要的学术史回顾。重点指出唐代县僚佐的研究在学术界还十分的薄弱。 第二章论述了县中的“佐贰长官”——县丞在县中的重要地位。指出县丞的设置在唐前期较为稳定,而后期由于众多原因,则表现出不稳定性的特点,并导致了县丞实权被削弱和在县中地位的下降。县丞具有签署文书、处理县务、断决狱讼、维护治安等职能,并经常兼摄判其它官职,也不时地被差出,这些都对县政产生了积极和消极的影响。而县丞在官僚系统中的迁入与迁出也表现出自身的特点,其中升任御史台的清要官职是其仕途发展的佳径。 第三章首先论述县主簿在唐代县的设置以及后期的变动,并探讨他们所具有的勾检、监印等职能,以及对清明县政、弥补县行政失误的重要作用。县主簿的出身有科举、门荫、流外入流等多条途径,而他们的迁转去向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升任县政官员及言官、御史官职是其仕途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四章论述县尉在县级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他们设置在唐前期较稳定,后期发生变动并表现出自身的特点。县尉在县中不仅要负责追捕盗贼、审理案件,还要判决文书,处理县务,并时常被差出执行特殊任务,以及较多的兼任中央集贤院、史馆、宏文馆职务。县尉的来源则主要有:一是贬降官;二是其他低品秩或同一品秩的官员;三是通过科举者。他们的迁转也有自身的特点,迁转为中央的御史、三省官员的人数高于其它的任何途径,足证县尉一职在唐代官员仕途升迁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文章最后指出唐代确立并巩固了县丞、县主簿、县尉的僚佐体制,对后代县级地方行政体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