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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是民事案件褥以进入再审审理阶段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种旨在纠错的特殊救济程序,其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依法纠正错案,树立司法权威等均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本文旨在透过论述为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扁动提供相关借鉴。
本文从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阐述民事再审程序的一些相关理论,为分析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解决方案提供理论上的铺垫。其中包括民事再审程序的涵义,特点,设置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理念以及这些价值之间的平衡关系。第二部分介绍了国外一些典型国家对于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相关规定,包括德国,日本,法国,美国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一部分旨在为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提供一些借鉴。第三部分分析我国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存在的若于问题,其中包括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不合理,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规定不合理,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期限不科学以及审查民事再审申请程序的法律规定的缺失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若干建议,包括取消管辖错误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事由,合理限制和规范检察院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范围与程序,科学设置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期限,规范审查民事再审审请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