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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建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为研究对象,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改革开放中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以及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为主线,运用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紧紧围绕经济特区发展的四个阶段进行全方位的历史考察。
本文由导论、正文五章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导论部分阐明了选题的缘由与意义、研究现状,介绍了考察对象的相关背景、本文的基本框架以及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经济特区建立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发展阶段划分。本章在简要分析经济特区建立的国际、国内背景的基础上,对经济特区发展阶段划分的依据进行分析。经济特区建立之时,东亚地区出现了一个发展高潮,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亚洲“四小龙”的快速兴起,使中国受到震撼。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国内经济长期裹足不前,人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改善,与香港毗邻的广东省宝安县存在的“逃港风潮”成为多年无法解决的“痼疾”,这些都成为催生经济特区的重要因素。本文将经济特区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即发端与起步阶段、基本成型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战略调整阶段。(1)发端与起步阶段,上限设定在蛇口工业区筹建的1978年,下限设定在1986年特区工作会议召开前的1985年。这一阶段经济特区的主要工作是“搭架子、打基础”,为发展经济创造环境。(2)基本成型阶段,上限设定在召开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的1986年,这次会议在经济特区发展史上具有重大转折意义。会议召开后,四个经济特区开始向外向型经济转变。这一阶段的下限设定在邓小平视察南方的前一年,即1991年。(3)快速发展阶段,上限设定在邓小平视察南方和中共十四大召开的1992年。中共十四大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此,中国的改革开放全面铺开,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给经济特区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这一阶段的下限设定在中国“入世”的前一年,即2000年;(4)战略调整期,上限设定在中国“入世”的2001年。“入世”后,中国对世界全方位开放,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中的地位相对改变。在新形势下,经济特区面临着自建立以来最严峻的考验。四个经济特区都在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寻找发展道路。由于战略调整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所以,这个阶段没有设置下限。
第二章,经济特区的酝酿与起步阶段(1978年-1985年)。1979年党中央先后派出多个高级别出国考察团,向国外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经验。国外一些国家建立的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给考察团留下深刻印象。此时,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思想指导下,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两省向中央建议,在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期实现经济发展的局部突破。中央与地方在寻找对外开放的“突破口”上不谋而合。1979年,党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经济特区。1980年《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经济特区正式建立。1982年,围绕是否应该办特区以及特区应该如何定位产生了第一次大争论。1984年,邓小平来到经济特区,通过实地考察,他得出结论:党中央做出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是正确的。继经济特区之后,中国相继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和“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厦漳泉”开放区,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迅速向更大范围推广。邓小平视察经济特区后,关于是否应该办经济特区的争论结束了。但围绕经济特区发展定位的问题,理论界又展开了一次争论。争论集中在:对于理论界提出的“内向型”、“双向型”、“外向型”三个发展方向上,经济特区应该选择哪一种。1986年经济特区工作会议将经济特区发展方向定位为:发展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
第三章,经济特区的基本成型阶段(1986年-1991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经济特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按照《决定》的要求,经济特区开始全面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与探索。1986年经济特区工作会议后,四个特区开始向“外向型”转变,工作重点从铺摊子、打基础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上来。但这一阶段,经济特区建设中出现了基建投资过热、摊子铺得过大的现象,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于1986年、1987年,连续两年召开经济特区工作会议,对经济特区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议定:四个经济特区要压缩基建投资规模,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正在经济特区努力向外向型方向转变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变化。从1989年开始的全国范围的三年治理整顿以及“六四”政治风波后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制裁给经济特区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此后,在党中央与特区建设者的共同努力下,四个经济特区最终度过了难关。
第四章,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2000年)。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的系列讲话,从理论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和束缚特区建设者的许多重大问题,为经济特区发展带来新契机。中共十四大确立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特区在新阶段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经济特区由过去对市场经济重点突破式的改革探索向全面系统的改革转变,到本阶段结束,经济特区已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1992年中国再次掀起了对外开放的高潮,形成沿海开放地带——沿边开放城市——沿江和内陆开放城市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全国建设热情十分高涨,经济特区建设呈现出新的气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后,经济特区享受的一些优惠政策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某些规则发生了冲突,社会上围绕经济特区是否应该继续“特”下去发生了第二次大争论。这次争论在江泽民代表党中央提出“三个不变”后暂时得以平息。但经济特区享受的优惠政策却在日后的实践中被逐渐削弱或取消。
第五章,经济特区的战略调整阶段(2001年-)。进入21世纪,经济特区享受的优惠政策大部分已经被削弱或取消,有些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已经名存实亡。经过20年高歌猛进式的发展,经济特区的资源、环境承载了太多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影响,硬件环境已无法支撑外延式的经济增长。国家发展战略已经从建立经济特区时的“单极突破”调整为区域协调发展。为适应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战略调整,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命题。中国“入世”前后几年里,围绕经济特区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展开第三次大争论。当前,关于经济特区如何继续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
结束语部分,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对四个经济特区未来的思考。笔者认为:经过30年的发展,中央赋予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已经基本完成,经济特区原来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变化。目前要根据四个经济特区的发展程度以及在未来发展中各自具备的优势、劣势,参照西方发达国家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的发展方式,在四个经济特区分别设置不同类型的“特殊经济区”。深圳经济特区与香港融合共建“深港自由贸易区”,珠海经济特区建成“珠三角”地区大型国际港口城市,厦门经济特区建成自由贸易港,汕头经济特区建设成为粤东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