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推动了经济的飞速增长,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移动设备已经是人人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大量数据和个人信息被传播、储存和利用。众多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被收集、利用,也产生了个人信息被滥用的现象。仅2016年一年,我国就曝光多起个人信息被网络运营商非法收集和转售事件,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对中国网民的调查报告显示,有九成的网民在生活中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超过半数的网友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我国必须重视保护个人信息,维持公民的正常生活、保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进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本文从个人信息权的概念、性质入手讨论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必要性,个人信息权旨在保护权利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支配、控制和排除侵害。对于个人信息权的性质,目前学界中存在一定争议,但是大多将个人信息权界定为人格权的一种。在对个人信息权的理论观点进行分析归纳后,本文通过美国、德国、日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比较分析个人信息保护的不同模式和特点。随后,本文针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从立法和司法角度进行分析,我国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正在建立中,多部法律文件提及个人信息保护,但是尚不能有效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也存在着诉讼途径维权难、司法救济困难、监管机构不明确等问题。最后,本文针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善意见。本文主张,我国需要从完善个人信息法律立法、明确个人信息权侵害的法律责任、明确监管机构、完善行业自律等多角度全面保护个人信息,实现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