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营业税与增值税两税并行的税收制度,该税收制度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对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专业分工极为不利。因此,我国开始对营业税进行改革,直至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政策全面推开试点,建筑业也开始实行“营改增”。“营改增”使建筑业的税制和税率均发生了变化,改变了工程项目的计价和计税模式。从理论上说,实行增值税能完善和规范税收制度,避免重复纳税,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考察,由于建筑业供应链长、集成要素多等特点,在实践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了增值税税收制度发挥减税作用。同时,现有研究成果大部分集中于定性分析,即从理论上对“营改增”前后的税负水平进行探究,少数研究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但由于增值税实行时间短,未有增值税模式下的最新样本数据,缺少实证分析及时效性,难以对解决现阶段面临的问题提供有效支撑。因此,开展建筑业实施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后的税负变动的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与实际意义。本文在分析了建筑业“营改增”现状的基础上,首先,从宏观测算和微观测算的角度出发,系统性的对营业税和增值税模式下的税负变动进行了测算分析。对于宏观测算而言,其主要是利用投入产出法对税负进行测算分析,具体通过调研收集最新投入产出表的数据,运用投入产出法对两种模式下的税负进行模拟测算;对于微观测算而言,其主要是利用工程项目的费用组成对税负进行测算分析,通过实地调研采集11个工程项目的最新项目费用数据,运用反演测算模型和实际对比模型分别对两种模式下的税负进行测算分析。其次,通过税负水平的测算结果构建税负影响因素指标体系,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技术来确定关键性因素,并对关键性因素进行分析。最后,根据对税负测算和关键性影响因素的分析,分别从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提出相应的措施。本文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时效性,不仅为建筑业实施增值税的过程中提供实践指导,也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