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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议会或代表大会决定国家各方面事务,是现代国家统治阶级政权合法化的最重要途径。提名机制是整个选举制度的入口,候选人能否进入最终的选举程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提名阶段。因此对选举提名机制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完善选举制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选民联名提名是我国选举法第29条所规定的我国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候选人提出程序其中一种方式。以选民十人以上为要求,方可提名候选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靠的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就必须善于将党自身的意志通过合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因此针对我国人大选举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固有问题,需不断完善人大选举制度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夯实我党的执政基础。而对于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则是完善人大选举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是实现人大代表选举从确认型到竞争型转变的重要理论基础。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在选举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经过长期发展,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的发展日益完善,但是直接体现选民意志的选民联名提名发展进程缓慢,不利于基层人大选举直接民主化发展趋势。本文拟对选民联名提名从理论、实践、与各方关系以及完善建议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期在助力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稳定开展。本文共分四章,对我国基层人大选举提名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党的领导与选民联名提名的关系等加以探讨。第一章首先概述我国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列举几个我国基层人大选举选民联名提名的典型人物事例,总结出我国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存在的实践困境。第二章阐述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的理论基础。从古典民主理论、现代民主选举理论及西方资本主义选举提名的实践到无产阶级选举理论及实践,论证发展选民联名提名的民主必要性。第三章探讨了选民联名提名与政党、团体提名候选人的关系、与党的领导的关系,重点阐述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得出坚持党的领导与发展选民联名提名的一致性结论。提出构建两类提名候选人良性互动竞争关系,吸收乡镇选民直选实践的有益经验的可能性。第四章主要提出几点有关于完善选民联名提名方式的建议,包括理论上坚持党的领导、尊重选民意志,立法上程序完善、贯彻执行中政策导向、宣传动员工作中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