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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异化概念脱胎于马克思早期的劳动异化理论,是马克思分析社会生产力与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中,用来阐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力被异己力量所支配的现象。本文在马克思异化理论的指引下,一方面,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与方法论引入刑事诉讼法领域,就刑事程序运作做出新角度的思考,全面剖析刑事程序中多层面、各阶段的异化现象,分析其成因、影响,探讨克服刑事程序异化的途径;另一方面,科学界定“刑事程序异化”一词的概念、内涵,是将“程序异化”的研究细化到“刑事程序异化”的研究,是从理论法哲学到部门法哲学的进步,不但拓展了刑事诉讼程序研究领域,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本文运用马克思的科学理论,对法律移植过程中西方法律文化与我国法律传统文化相冲突的一个微观侧面进行哲学思考与分析,试图寻找科学的方法解决现实中刑事司法领域两难问题,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正当程序方面的研究。论文第一章绪论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第二章主要内容为梳理哲学“异化”概念,为引入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对刑事程序异化的哲理分析做铺垫,对刑事诉讼程序异化进行概念界定、辨析以及从多个层面分析刑事程序异化问题;第三章刑事程序异化的分层表征分析,着重分析、论述刑事程序价值层面以及法律制度层面的异化表征与影响;第四章从立法、司法、观念认识等角度分析刑事程序异化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通过对刑事程序异化现象的产生原因、特征以及影响分析,可以确定该异化现象归属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异化理论中所指的异化现象:在当下刑事司法有待完善的历史背景下,刑事司法活动中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活动和结果,被潜在运行的规则控制,最终导致刑事司法活动与本身追求的价值目标相背离。第五章是本文写作的目的,即如何克服这种异化现象,分别从刑事程序异化产生的各层面原因出发,探索刑事诉讼程序控制的方法以及探索克服刑事程序异化的途径,最终使异化的程序回归程序正义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