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南宁市江南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江南区政府大力推动建设华南城、富士康等几个大型项目,大量城中村、城郊村的土地被征用,基于农村土地权益产生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等利益分配纠纷及矛盾也随之逐年递增,而在这些因土地被国家征用而产生的纠纷及矛盾当中最为普遍、最为棘手的便是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被剥夺或限制,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本文结合南宁市江南区辖区内的福建园、江南、沙井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村组的“出嫁女”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研究所获取的信息,通过对南宁市江南区农村“出嫁女”的分布情况以及各街道办事处、村组如何处理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基本情况的了解,总结出在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被剥夺或限制的对象和受侵害的具体情形。“出嫁女”问题由来已久,涉及人数众多,历史遗留问题盘综错杂,她们常常采取集体上访信访、向人大妇联求助、向政府部门投诉、法院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出嫁女”问题同时导致了村民之间矛盾尖锐,对立和排挤现象普遍,时有暴力冲突事件的发生。农村“出嫁女”问题俨然已成为影响南宁市江南区辖区乃至全国普遍农村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的一个极不稳定因素。政府等有关部门为了处理此类问题,付出了巨大的时间、人力、物力以及资金。结合南宁市江南区辖区内的农村“出嫁女”的典型案例,本文从社会性别论、土地分配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利益因素、法律保障体系缺失等方面分析了造成“出嫁女”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的原因。南宁市江南区在解决和处理农村“出嫁女”问题上也作出了大量工作和创新举措。关于如何缓和目前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纠纷愈演愈烈的局面,本文在借鉴处理农村“出嫁女”成功地区的先进经验以及南宁市江南区在处理该问题上现行举措和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法律法规对村民自治的监督和调适、灵活运用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管理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等建议,以期缓和南宁市江南区农村“出嫁女”与村组、政府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探索出适合本辖区的处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