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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由此加速催生了庞大的外来人口群体。该群体主要由进城农民工组成。农民工在为城市经济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社会问题。城市在享受着农民工廉价劳动力带来的飞速繁荣的同时,也被农民工的高犯罪率所深深困扰。农民工是城市里来自异乡的新人,他们曾有过属于自己的行为构造和意义脉络,有过自己可理解的社会世界。而如今,面对城市生活这个“新奇”而又“陌生”的世界,他们既感惊愕,又感焦虑,既品尝着欢欣,又经历着痛苦。在城市生活的体验中,他们有的不断地积累着不满和被相对剥夺的感觉,并逐渐形成一种强烈的反社会情绪和失范行为取向,直至犯罪。
冲突论学者倾向于运用文化冲突的理论来解释犯罪的发生,他们否认所有社会成员共享一套相同的目标和价值。相反,他们认为社会上有权有势的人与那些没有权力和地位的人的价值观大不相同。由于社会规则和法律是社会权势参与下制定的,因此无权无势的人犯罪率更高。文化冲突理论认为,一个复杂的社会包含许多的亚文化群体,每个亚文化群体都有其独特的目标与价值。被一个群体视为犯罪的行为对另一群体来说可能是可接受的行为。然而,较为强大的亚文化群体都能有效地将许多弱小的亚文化群体及其成员的行为界定为犯罪。
文化冲突理论指出了犯罪的相对性,为我们考察主流文化与农民工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文化冲突理论认为主流文化体现着阶级利益和思想意识,并反映了支配阶级的文化形态。农民工边缘亚文化从属于支配阶级主流文化,农民工的犯罪标准是依据支配阶级的文化标准设定的。农民工因其拥有的价值、信仰、规范、行为方式等与主流社会相悖,结果其在城市的行为容易被标定为犯罪。农民工不断涌入城市,城市的异质性程度不断提高。这样来自某些家庭背景中的农民工,其文化价值、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常常与主流社会的要求不一致,并引起一定程度的冲突。某些农民工可能习惯于家庭或社区的某些言语和行为方式,但是,这些言语和行为方式却可能是主流社会所不允许的,由此,使某些农民工的行为成为犯罪行为。文化冲突理论启发我们认识文化的多元性和犯罪的相对性,在主流文化建设过程,应该承认并尊重多元文化的存在,关心和支持社会处境不利的农民工群体。对于处境不利的农民工要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救,在生活上、情感上多给予关心和帮助,应坚决杜绝对这些农民工采取歧视、淡漠的态度或者随意给他们贴上犯罪的标签,以免最终导致其真正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从文化冲突理论对农民工犯罪行为进行探讨,不仅具重要的理论意义,还具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实践意义。正是基于此,本文从文化冲突理论角度,以长沙市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工犯罪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调查、访谈,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长沙十年来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犯罪的形势、特点,犯罪的成因进行详细考察、分析,最后相应地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