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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公司治理领域和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随着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机构投资者逐渐摆脱其“用脚投票的华尔街准则,转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中来,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速度非常快,机构投资者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力量。股权分置改革带来了我国资本市场最深刻的制度变革,全流通环境为国内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搭建了一个制度平台。在全流通环境下,机构投资者的言行对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影响也将更加有效。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通过参与公司治理进而影响现金股利发放水平的状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借鉴了国内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采用统计分析与回归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利用2007-2010年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对机构投资者与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检验机构投资者是否将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放水平作为其构建投资组合的重要参考因素,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否提高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水平,机构投资者能否通过现金股利政策来监督上市公司管理层,减少代理成本,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检验机构投资者能否有效抑制我国上市公司恶意派现行为。本文首先从股利信号传递理论和股利代理理论阐述了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现金股利政策关系的理论基础,然后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现状和现金股利发放现状及特征,接着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在我国,发放现金股利上市公司组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显著高于不发放现金股利上市公司组;高分红上市公司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显著高于低分红上市公司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放水平显著高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低的上市公司;然后通过回归分析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放水平正相关,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司恶意派现概率不显著相关;最后本文总结了研究结论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