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酌减问题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lker1116_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了违约金的酌减规则,允许当事人在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时,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由于酌减违约金的数额实质上是在干涉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且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有必要认真对待违约金的酌减问题。然而,关于违约金酌减问题,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过于简单抽象,相关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导致了法官们在实际审判中,经常对违约金是否需要酌减以及酌减多少存在不小的困惑,进而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做法的混乱。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务对违约金酌减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意图在现行立法框架下进一步细化违约金的酌减规则,以减少司法操作中的困惑。除引言外,文章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违约金酌减的研究分析。违约金酌减的正当性基础在于,通过限制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来实现实质上的公平,避免违约金条款异化为债权人压榨债务人牟取暴利的工具。尽管出于维护实质正义的需要,赋予法官酌减违约金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法官对违约金数额的调整也要控制在合理限度之内,否则就构成了对当事人合同自由的过度干涉。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违约金的督促履约功能认识不足,法院对违约金进行酌减的频率非常高,形成了不良的示范效应。在违约金酌减的实际操作中,法官应当树立“以不酌减为原则,以酌减为例外”的理念,不要动辄就对违约金进行酌减,酌减违约金的幅度也不宜过大。第二部分,违约金酌减的标准探讨。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法官酌减违约金的依据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为法官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提供了两个标准,一个是综合性衡量标准,另一个是“30%”刚性认定标准。综合性衡量标准强调,法官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其他相关因素来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而“30%”认定标准,则直接将违约金过高量化为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30%。法官在裁判具体案件时,不宜固守“30%”认定标准而忽视个案之间的具体差异,否则容易造成实质上的不公。第三部分,违约金酌减的考量因素。违约造成的损失是违约金酌减中最主要的考量因素,是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基准。在确定违约造成的损失时,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违约造成的损失中应当包含可得利益损失;二是违约造成的损失需要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确定。法官在酌减违约金时,除了违约造成的损失这一主要因素之外,还需要参考其他相关因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和《审理民商事合同指导意见》明确列出的其他考量因素有预期利益、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缔约地位以及格式条款。其中,预期利益和合同履行情况本质上属于违约损失确定的范畴。而除了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缔约地位之外,还应将债务人的获益情况、债务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纳入考量的范围之内。第四部分,违约金酌减的程序操作。依我国现行法规定,违约金酌减只能由债务人申请启动,法院不得主动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债务人既可以以反诉的方式,也可以以抗辩的方式,向法院提出酌减违约金的申请。在债务人进行免责抗辩,而法官认为免责抗辩不能成立时,法官应当对债务人就违约金酌减进行释明。违约金酌减的释明具有正当性,但是法官的释明应该有所节制,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询问债务人是否认为违约金过高,不能向当事人表露出自己对违约金数额高低的判断,否则有违居中裁判的立场。债务人对违约金过高负举证责任,在诉讼中不会发生举证责任的移转。
其他文献
1.2011年,公司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增强了服务信息化领域的实力和能力,为“十二五”期间成为百亿级规模卓越绩效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援助制度,特别是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虽说起源于西方,但由于其独特的民本价值取向而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司法制度之一。现阶段,由
本文对自然垄断及其法律规制进行了探讨。自然垄断是一个古老的经济学概念,意味着由一家企业垄断经营是行业最佳的运行状态。因此,自然垄断被视为“合法”的垄断,维护这种合法的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期刊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站在新的起点,江苏通信行业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在信息通信技术加速向宽带化、移动化、融合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下,进一步加强行业引导、市场监管和安全保障,不断增强江
秩序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而国际秩序更是关系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本福祉。本文所研究的国际秩序的特性问题,就是从政治学中秩序的一般性原理出发,从权力与规则的
位于上海西岸文化走廊北端的龙美术馆是大舍建筑设计事务所今年完成的一个重要项目.对于艺术品市场而言,这是私人藏品以惊人尺度和规模进入公众的视野.对于上海滨江地带的再
2012年是“十二五”各项重点任务的全面落实之年。新的一年。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全业务经营发展,深化企业战略转型,不断提升江苏经济社会信
当前我国农民素质整体不高,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素质的需求尚不对称,解决的关键在于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入,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