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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制度以对人的尊严给予平等的尊重和保护为主题,一个国家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程度也标志着其对刑事司法的意义及精神的思考所达到的层次。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许多缺陷,有些已阻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影响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形象。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势在必行。与世界各国辩护制度对照,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尚存在许多缺陷,如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阅卷权、会见权等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法律援助制度还执行不力,已经影响到法庭调查、辩论的质量。另外,尽管律师可以提前介入诉讼,聘请辩护人的时间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但仍有大批被告人因请不起或请不到律师,没有辩护人帮助其行使辩护权,导致庭审中控辩力量严重失衡。这些缺陷已阻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影响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形象。本文将在研究刑事辩护制度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初步探讨我国现有刑事辩护制度的欠缺及对之加以进一步完善的具体法律途径。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第一章是对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理论研究.首先从奴隶制社会的弹劾式诉讼模式、封建制社会的纠问式诉讼模式以及近现代社会的控辩式诉讼模式三种刑事诉讼制度历史类型框架中论述了刑事辩护制度生成和发展;接着从民主原则、程序主体原则和对立统一规律三方面阐述刑事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然后拟在阐释国外刑事辩护制度价值学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关于刑事辩护制度诉讼价值的见解,所以对真相发现理论、权利理论、公平裁判理论、标准理论、交易刺激理论进行简介并评述;最后,对刑事辩护制度的诉讼价值进行具体分析,?提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取向是为了实现实体正义、是为了实现程序正义、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的观点。第二章举出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侦查阶段存在接受委托难、提供帮助难、会见犯罪嫌疑人难、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等问题;?审查起诉阶段存在调查取证难和阅卷难的问题;?审判阶段存在的证人出庭作证难和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难问题;以及维护律师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难等诸多问题。第三章分析了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刑事辩护制度的内在思想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冲突;?我国采用的职权主义庭审方式的对刑事辩护制度的负面影响;?重实体、轻程序的诉讼观念;?我国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立法不完备;?司法、执法队伍本身的素质问题等五方面。第四章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对策,首先在观念上树立现代程序观念和贯彻控辩平衡观念,坚持保护人权原则,?坚持正确行使辩护权原则;?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侦查人员不履行告知义务的责任和后果,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提前介入权,?明<WP=5>确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解决会见问题,延伸律师调查取证阶段充分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赋予律师在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在场权,?保障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权即建立证据展示制度,?解决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问题,?建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以及建立律师刑事辩护豁免制度等;最后,完其他配套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