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代公司制的典型特点是控制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和管理者(高管)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高管做出决策时,更多的不是考虑公司的发展,而是做出更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这无疑阻碍了公司的进步和发展。为了缓解这一矛盾,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股权激励应运而生。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可以很大程度使公司股东和高管利益相一致,是当代公司制中的一项创举。
然而,虽然学者们在该领域做了较多研究,但是,关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仍然有限,没有达成一致观点结论,主要的矛盾聚焦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是否存在内生性的问题”。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是所有企业均可以获批实施,必须满足相应的规定。通常只有公司结构较为完善、制度较为健全、业绩指标较为优秀的企业才可以获得批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以说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极有可能导致样本选择偏误出现。换而言之,往往在我国,只有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表现优秀的企业才能获得批准实施激励计划,这样我们无法得知,实验组样本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究竟是由激励计划引起的,还是因为该企业本身资质的优秀所带来的,这种内生性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
本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在学者以往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理论层面讨论二者之间内生性问题,解释了内生性问题存在的可能性。接着,搜集2006-2015年在我国A股上市的企业相关财务和其他数据,得到810个实验组样本和16,468个对照组样本,尝试使用“倾向值匹配法”进行实证研究,从而检验股权激励是否能够真正提高企业业绩表现。同时,本文验证了共同支撑假设和独立性假设,并进行敏感性检验,进一步证实股权激励能够提高企业业绩表现的结论。最后,针对股权激励影响的动态研究,研究在实施前一年和时候后五年内公司业绩的变化,补充现有研究理论。
经过假设检验,本文的两个假设得到支持。第一,在研究窗口选定为五年的条件下,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整体提高公司绩效,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第二,股权激励长期实践框架下存在激励效果的动态性。在实施当年和后一年,没有显著的激励效果,存在一定滞后性。在实施后第二年到第三年之间存在显著激励效果,且激励效果逐渐上升,在第三年达到峰值后下降,总体呈现“倒U型”特点。
最后,通过前文总结,本文指出了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然而,虽然学者们在该领域做了较多研究,但是,关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仍然有限,没有达成一致观点结论,主要的矛盾聚焦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是否存在内生性的问题”。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是所有企业均可以获批实施,必须满足相应的规定。通常只有公司结构较为完善、制度较为健全、业绩指标较为优秀的企业才可以获得批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以说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极有可能导致样本选择偏误出现。换而言之,往往在我国,只有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表现优秀的企业才能获得批准实施激励计划,这样我们无法得知,实验组样本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究竟是由激励计划引起的,还是因为该企业本身资质的优秀所带来的,这种内生性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
本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在学者以往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理论层面讨论二者之间内生性问题,解释了内生性问题存在的可能性。接着,搜集2006-2015年在我国A股上市的企业相关财务和其他数据,得到810个实验组样本和16,468个对照组样本,尝试使用“倾向值匹配法”进行实证研究,从而检验股权激励是否能够真正提高企业业绩表现。同时,本文验证了共同支撑假设和独立性假设,并进行敏感性检验,进一步证实股权激励能够提高企业业绩表现的结论。最后,针对股权激励影响的动态研究,研究在实施前一年和时候后五年内公司业绩的变化,补充现有研究理论。
经过假设检验,本文的两个假设得到支持。第一,在研究窗口选定为五年的条件下,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整体提高公司绩效,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第二,股权激励长期实践框架下存在激励效果的动态性。在实施当年和后一年,没有显著的激励效果,存在一定滞后性。在实施后第二年到第三年之间存在显著激励效果,且激励效果逐渐上升,在第三年达到峰值后下降,总体呈现“倒U型”特点。
最后,通过前文总结,本文指出了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