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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应尽义务,也是对其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详细披露的核心内容。然而,目前我国多数上市券商没有对此给予充分的关注和重视,内控缺陷披露未能反映公司真实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严重影响了外部投资者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判断和决策。为此,国家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越来越重视上市证券公司内控缺陷的信息披露,并逐渐加强了对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督导。作者以光大证券2011-2016年度的信息披露状况为基础,综合运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基本理论与知识,采取数据统计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光大证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状况开展专门研究。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多方面,全面深入的阐述和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信息披露状况。通过分析,作者认为光大证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充分、避重就轻;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比例低、认定标准设定可操作性不强;内控缺陷披露的信息内容含量低、可读性不强;内部控制缺陷的信息披露时效性差、披露不及时。而治理层存在隐瞒内控缺陷的动机,公司股权结构制约披露,独立董事发挥作用有限,监事会对内控缺陷披露未做到有效审核,信息披露成本影响披露决策,相关法规建立与监管仍有欠缺等为光大证券内控缺陷披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后,作者提出了光大证券内控缺陷信息披露整改办法及其对行业的启示。光大证券内控缺陷披露整改对策:增强公司内控缺陷信息披露动机,制定明确完整的内控缺陷披露认定标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增加特别风险内控信息披露内容;对证券行业内控缺陷披露的启示:完善内控缺陷披露相关法规,加强对内控缺陷披露的监管力度,建立明确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刺激内控缺陷信息的有效需求。作者选择对光大证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做专题研究,对促进上市券商内控缺陷披露完善、督促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券商内控缺陷信息披露的监管和保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等,无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开展我国证券行业的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相关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