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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式对于推动学科发展的正规化、建制化有着突出的基础性意义,范式研究也是学科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其他兄弟学科,侦查学对于自身范式的研究略显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学科的独立地位和理论创新。因此,借鉴其他兄弟学科的成功经验,在侦查学理论范式的研究领域进行一些初步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是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在此基础上,实现“从认识论到工程论”的范式转向,可以回应侦查实践需要、突破理论创新的瓶颈,实现学科发展的与时俱进,可以进一步厘清学科的本质属性,明晰学科的科学定位,为侦查学科的全面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路。本文按照层层递进的逻辑脉络分四部分展开。第一部分在侦查学的学科研究中引入库恩“范式”概念和“科学革命”理论,作为学科考察的工具和路径。第二部分借助范式分析的工具,梳理并归纳出传统侦查学的研究范式是认识论范式的特征,揭示认识论范式难以应对实践和理论需要而出现的“反常困境”:驾驭力危机、解释力危机、涵盖力危机、整合力危机、体现力危机、承载力危机,提出“从认识论到工程论”的范式转换命题。第三部分初步从存在论、知识论和价值论三个方面系统论证和推演确立“侦查工程论”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尝试探索建立“侦查工程论”的体系框架:首先,在侦查工程存在论中,从词源学和哲学两个角度梳理“工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在工程论的视野中剖析侦查活动的工程行为本质和特征:建构性—实践性的本质属性、目的性—技术性的运动模式、规律性—价值性的张力结构、具体性—整合性的思维取向。其次,在侦查工程知识论中,从结构学和发生学的角度分析如何理解和把握“侦查工程”的范畴。在静态方面,侦查工程处于主体、客体、技术、环境四大结构因素的系统互动结构之中;在动态方面,侦查工程处于审查立项、勘查认知、分析决策、操控实施、竣工使用五大流程的递进程序之中。最后,在侦查工程价值论中,分析侦查工程价值的本质、发生基础、特征,评估维度和尺度等重要论题。第四部分从学科谱系学的角度考察,在“理工之分”的学科维度中,侦查行为本质是一种“工程行为”,侦查思维本质是一种“工程思维”,侦查学本质上是一门“工程学科”,侦查学应当有区别于其他“理论学科”的特质和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