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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问题的严峻性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解决这一难题也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入手,将集体劳动、平均分配的“大锅饭”式生产方式改为一家一户独立劳动、自主经营的生产方式,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这种生产和经营方式也有自身的缺陷,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个体力量单薄,无法实现规模经营、形成规模效应,无法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与市场经济中其它经济主体相抗衡,更无法与国际市场接轨。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必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新路,而将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组织不失为一种有益探索。农民合作组织的形式很多,本文以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研究对象,采取文献研究、个案考察、实证分析等方法,系统梳理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内涵、特征、类型及运行方式,并在分析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面临的内部融资短缺问题,结合案例分析了该问题的制度根源,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文章首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概念和特征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描述合作社内部融资的基本理论,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概念、特征、及其与股份公司融资的区别,进而借鉴公司融资理论,描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的基本理论;结合理论分析,文章对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融资现状展开分析。在此选择牟平区绿健果品专业合作社、仙坛禽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广联果蔬专业合作社三个具有代表性合作社展开详细的案例分析,进而做出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效果评价结果显示,虽然内部融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但是也面临诸多限制,包括内部融资渠道狭窄、剩余收益积累有限等。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的制约因素。基于案例分析,得出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的制度约束,其中包括合作社内部制度制约和外部制度约束等。内部制度制约包括严格资格限定与自由进出的社员制度、公共积累不可分割的产权制度以及资本报酬有限的分配制度等。外部制度制约则包括政府的法律保障滞后、政策扶持欠缺和资金支持较少等。基于如上分析,提出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融资制度的相关建议,包括量化公共积累、建立社员退社约束机制等,同时提出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支持环境的政策建议。在研究方法上,本文运用了个案研究和个别访谈的方法,对一些具体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调查,并同这些组织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搜集了较新的第一手资料,为理论分析和政策探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本文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本质特性分析其内部融资机制及其相关理论,对内部融资机制进行探索性分析,进而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容易产生的问题,为政府扶持对策提供相应的理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