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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的关键是要实现“组织起来”。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治理角度看,组织起来的目的是实现组织化、集约化的建构。实现“组织起来”需要发展集体主义。因此,本文的出发点即是通过实证研究来考察乡村集体主义建设的情况,探索合理的路径,发展乡村集体主义,促进乡村重新“组织起来”。本文研究的乡村是处于特定转型期的乡村社会,在这个特定时期内,乡村社会处于“体制断档”的时期,即旧体制逐步解体,而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是乡村社会的真实社会存在,也是本文进行乡村集体主义建设的基础,集体主义在乡村的建设既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性帮扶,又需要村民自身的积极发展,据此,本文从现实出发将社会资本的概念应用于乡村集体主义建设之中,考察二者的关系,以期建构一种转型期内社会资本支撑下的乡村集体主义发展新路径。本文着重考察三方面的内容:(1)人民公社解体后,国家权力逐渐从乡村社会退出,现存的村政权组织是否具备重新组织乡村、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能力;(2)改革开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现有的乡村经济(个人经济、新发展的集体经济)是否能够组织起乡村进行三农建设;(3)乡村社会在“体制断档”期间,社会资本这种非制度性资源承担了资源配置的作用,这种力量能否实现乡村社会的再组织。通过实际调查,本文认为,转型期内,当国家权力逐渐从乡村社会退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可能一下子占据全部的空间,市场经济的发展暂时未能重新建立起集体主义建设的新基础,同时,在缺失集体经济的情况下,现有的乡村政治经济力量很难有效地重新组织起集体主义。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资本作为资源配置的第三只手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认为,基于乡村社会实际变迁的现实,应当通过充分发掘社会资本的力量来发展集体主义。本文通过将集体主义与社会资本进行社会、文化和现实三方面的链接,在理论上建构起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模型。同时,通过实际考察社会资本在乡村的运行,发掘他们在集体主义建设中的实际作用,本文认为,在转型期的乡村社会,社会资本作为过渡期间的非制度性资源,能够起到促进发展集体主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