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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的组织形式虽然几经变迁,但地方政府一直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收费公路债务风险的问题日渐突出,与地方政府在受到不当激励下的行为失范不无关系。因此,厘清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并通过更合理的激励机制设计解决问题,就成了目前亟需解决的理论问题与现实课题。
传统的制度变迁动因理论认为,市场机制形成了对主体的激励,主体通过推动制度变迁来获得激励。但从中国收费公路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央政府通过行政指令对地方政府进行政治激励,而地方政府通过与不同的社会资本进行合作来规避约束,进而完成投融资任务获得激励,现有理论对于解释中国现实情况已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由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激励及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是各个主体间互动博弈的结果,因而论文建立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社会资本间的主体关系分析框架,来对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进行分析和讨论。
在分析框架提出的基础上论文通过文献分析、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模型演绎、历史实证与比较的分析,以及空间计量实证分析等方法来进行相关研究,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在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各种社会资本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展开对主体间关系的理论研究;(2)基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主体差异和联系,以及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可能性与实现形式,建立中央、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资本间关系的一般性分析框架;(3)基于中央政府通过制度安排对地方政府所产生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以及地方政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组织方式创新来规避约束降低交易费用这两个方面,建立主体变迁动因分析的理论模型;(4)通过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模型来演绎主体变迁动因的传导机制,并对主体变迁后收费公路投融资的效用进行理论分析;(5)在上述理论研究基础之上对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进行历史实证和比较分析,并结合空间计量实证的结果指出问题,进行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内容,论文所得出的结论是:(1)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激励及约束,以及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合作规避约束降低组织交易费用的共同作用之下,形成了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2)以融资平台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主体,以银行贷款进行债务融资作为资金来源的模式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各社会资本博弈均衡的最优解;(3)与国际经验相比中国现实情况的特殊性在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投资建设存在政治激励、举债融资存在权力激励、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具有举债放贷的双重冲动;(4)中国收费公路行业目前出现的债务及不可持续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中央政府进行不当激励、经济责任主体不清以及存在行业性行政垄断所引起的;(5)在这种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影响之下中国收费公路行业出现了供需错配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区域、资金来源、投资建设与运营养护、以及直接间接融资的错配。
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是:(1)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制度的建立来明确收费公路投资建设中政府的经济责任,转变投资导向为绩效导向,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2)持续深入开展特许经营制度,根据不同地区自身条件与资源禀赋的不同对民间资本进行激励机制设计,吸引其参与公私合作并实现行业治理;(3)实现政府还贷项目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吸引民间资本作为主体承担其运营工作允许其在合法合理范围内盈利,政府依靠收取租金偿还债务;(4)允许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在一定范围内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及年限,实现自主经营。
论文的主要创新与贡献是:(1)分析框架的创新:建立了主体变迁动因的分析框架并进行了理论完善;(2)理论的创新:拓展了制度变迁动因理论中对于主体问题的研究范畴;(3)提出主体变迁动因影响下带来中国收费公路供需错配的观点;(4)提出收费公路行业政府责任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等政策建议。
传统的制度变迁动因理论认为,市场机制形成了对主体的激励,主体通过推动制度变迁来获得激励。但从中国收费公路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央政府通过行政指令对地方政府进行政治激励,而地方政府通过与不同的社会资本进行合作来规避约束,进而完成投融资任务获得激励,现有理论对于解释中国现实情况已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由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激励及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是各个主体间互动博弈的结果,因而论文建立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社会资本间的主体关系分析框架,来对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进行分析和讨论。
在分析框架提出的基础上论文通过文献分析、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模型演绎、历史实证与比较的分析,以及空间计量实证分析等方法来进行相关研究,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在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各种社会资本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展开对主体间关系的理论研究;(2)基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主体差异和联系,以及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可能性与实现形式,建立中央、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资本间关系的一般性分析框架;(3)基于中央政府通过制度安排对地方政府所产生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以及地方政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组织方式创新来规避约束降低交易费用这两个方面,建立主体变迁动因分析的理论模型;(4)通过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模型来演绎主体变迁动因的传导机制,并对主体变迁后收费公路投融资的效用进行理论分析;(5)在上述理论研究基础之上对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进行历史实证和比较分析,并结合空间计量实证的结果指出问题,进行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内容,论文所得出的结论是:(1)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激励及约束,以及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合作规避约束降低组织交易费用的共同作用之下,形成了中国收费公路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2)以融资平台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主体,以银行贷款进行债务融资作为资金来源的模式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各社会资本博弈均衡的最优解;(3)与国际经验相比中国现实情况的特殊性在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投资建设存在政治激励、举债融资存在权力激励、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具有举债放贷的双重冲动;(4)中国收费公路行业目前出现的债务及不可持续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中央政府进行不当激励、经济责任主体不清以及存在行业性行政垄断所引起的;(5)在这种投融资主体变迁的动因影响之下中国收费公路行业出现了供需错配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区域、资金来源、投资建设与运营养护、以及直接间接融资的错配。
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是:(1)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制度的建立来明确收费公路投资建设中政府的经济责任,转变投资导向为绩效导向,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2)持续深入开展特许经营制度,根据不同地区自身条件与资源禀赋的不同对民间资本进行激励机制设计,吸引其参与公私合作并实现行业治理;(3)实现政府还贷项目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吸引民间资本作为主体承担其运营工作允许其在合法合理范围内盈利,政府依靠收取租金偿还债务;(4)允许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在一定范围内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及年限,实现自主经营。
论文的主要创新与贡献是:(1)分析框架的创新:建立了主体变迁动因的分析框架并进行了理论完善;(2)理论的创新:拓展了制度变迁动因理论中对于主体问题的研究范畴;(3)提出主体变迁动因影响下带来中国收费公路供需错配的观点;(4)提出收费公路行业政府责任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