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2年,我国政府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在新农合的推广建设上都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卫生部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新农合基本达到了全面覆盖。山西省政府在中央的号召下,积极探索新农合发展新举措,农民的筹资标准逐年提高,截止2013年全省的平均参合率已达到99.3%。新农合的实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证。农民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将提高其个人以及家庭的抗大病风险能力,避免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再次发生。但是在成绩的背后新农合目前还存在大量的问题。其中新农合资金的筹集一直是阻碍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最大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就不会得到明显改善,农民也并不能真正体会到新农合政策的好处。而且资金的短缺,也不利于新农合的持续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在新农合的筹资机制推广建设上,应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实际家庭收入,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本文在撰写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方法有:动态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文章的开始部分在总结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对我国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行了回顾,介绍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现状。同时本文也认真总结了政府发布的统计数据,以及对各方专家文献的解读,重点介绍了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制度的建设。其中尤其是对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主要分析。本文的第五章是对国外农村医疗保障筹资模式建设经验的介绍。通过对国外筹资模式的学习,希望对山西省新农合筹资机制建设有一定的启发。在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根据目前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筹资机制上出现的问题,本人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山西省地处我国中部地区,省内经济发展极其不平衡。例如在忻州、吕梁等地,由于自然地理条件恶劣,所处地带能源匮乏,不少县被评为国家级或者省级贫困县。在这些地区,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基本难以承担新农合资金缴纳;地方政府财政紧张,对新农合的财政补贴困难。因此个人认为山西省政府应以各地实际出发,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在借鉴国内外农村医疗筹资模式的经验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多元化筹资方式;鼓励民间慈善团体的成立,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其为新农合进行筹资;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以村集体为单位统一缴费,节约筹资成本,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相信只有在资金筹集上得以完善,新农合才会更加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