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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多热衷于高杠杆经营,然而高杠杆化的业务模式在创造高额收益的同时,也隐藏着大量不确定性风险,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正源于此。金融危机中,银行业遭受严重损失,其过度的高杠杆经营行为难辞其咎,而银行资本监管框架的疏漏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金融危机的教训让人们意识到过度杠杆化带来的隐患,巴塞尔委员会为强调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在2010年颁发《巴塞尔协议Ⅲ》,引入杠杆率监管指标以填补以往的监管漏洞,并规定商业银行的杠杆率最低监管要求为3%。我国监管部门紧随其后,在2011年发布《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根据新的国际监管要求改进了银行资本监管体系,要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随后又在2015年对杠杆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杠杆率监管指标的加入,使针对银行资本的单一指标监管框架转变为双重指标监管体系,强化了对银行风险控制的监管导向作用。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重要构成部分,其经营效益对银行整体收入有着很大影响。杠杆率指标作为新引入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具有无风险敏感性的特征,会对银行资产总规模产生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必然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进而影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经营与发展。因此,本文基于杠杆率监管理论及有关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影响的理论,分析杠杆率监管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机理,并通过实证研究探索杠杆率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本文首先论述了杠杆率监管的演进过程、内涵与特征,对比了杠杆率指标与资本充足率指标在计算规则上的差异,同时阐释了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相关概念,并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近几年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介绍。在理论研究与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探讨了杠杆率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与信贷结构的影响机制,建立了理论模型。随后,选取了我国36家上市商业银行2007年到2018年的相关数据,通过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到有关杠杆率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规模与信贷结构影响的结论:(1)杠杆率监管的引入会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及信贷增速产生限制作用,并且这种限制作用具有差异性,杠杆率监管对规模较小的银行(如城商行与农商行)信贷业务规模的约束力度要大于规模较大的银行(如国有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银行)。(2)杠杆率监管政策的实施会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促使银行整体的中长期贷款占比提高,个人贷款与信用贷款占比下降,这表明杠杆率监管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监管目标,但有时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带给银行负向激励效应,使银行倾向于增加高风险贷款比重;杠杆率监管对银行信贷结构的影响同样具有差异性,在杠杆率监管下,相对于规模较小的银行(如城商行与农商行)而言,规模较大的银行(如国有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会受到更强的负向风险激励,在信贷结构上更具有高风险倾向。(3)当银行自身杠杆率水平提高时,杠杆率监管对其信贷业务规模的约束程度会减小,但监管会在信贷风险上带给银行更强的逆向激励。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分别就杠杆率监管的完善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发展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