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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O1+O2”作为典型的双及物构式受到广泛关注,例如“给我一支笔”、“给我一杯水”。本文将O1限定为第一人称“我”,通过对O2的分类考察,认为其内部实际存在三类具有承继关联的构式,分别标记为:“给我1+XP1”、“给我2+XP2”、“给我3+XP3”。本文在对该三类构式的构式义加以概括,并对其句法特征详加考察的基础上,探讨各自产生的机制和动因,还进一步论证三类构式间的承继理据。首先,本文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描写方法,分别对“给我1+XP1”、“给我2+XP2”、“给我3+XP3”三个构式作了较为详细的考察,揭示了构成“XP”的句法、语义特征,以及“XP”与“给我+XP”整体的互动性。其次,分别对构式块“给”、“我”、“XP”三部分的引申过程加以研究考察,指出随着“XP”从实体向事件的引申,“给”从动词演变成介词,“我”的句法语义也逐渐从“某个实体的接受者”引申为“行为动作的对象”,最后“给我”凝聚成一个话语标记,用于凸显主观意志。最后,本文试图从认知角度试图找出三个构式之间的相关性以及从原型双及物构式“给我1+XP1”引申出“给我2+XP2”、“给我3+XP3”的认知解释。本文认为“给我1+XP1”、“给我2+XP2”、“给我3+XP3”三个构式之间天然地存在极强的关联性,三者之间无论是形式构成,还是语义衍生都具有显而易见的承继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