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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规模扩张”的粗放式经营、保险人违规欺诈、行业自律能力差、保险监管技术落后、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险人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本文认为保险公司信用评级是解决我国保险人信用缺失问题的有效方法。本文从声誉理论、不对称信息理论及全面风险管理思想对我国保险公司信用评级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认为对保险公司进行信用评级是声誉理论在保险业的具体运用;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中国保险市场严重失灵,通过信用评级进行信息制度安排,可以矫正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信息非对称分布状态,实现保险交易的帕累托改进;全面风险管理已成为21世纪全球企业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在我国建立保险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也应顺应国内国际环境变化,构建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公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在理论探索的基础上,设计基于ERM的我国寿险公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在全面性、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中国国情等原则的指导下,设计了十个一级指标,包括外部环境、内部环境、内部控制、发展远景、合规经营五个定性指标,规模实力、投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承保能力五个定量指标。在此基础上设计了41个二级指标,并对指标的适用性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以我国某寿险公司为例,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权重进行确定,并通过模糊综合评判分析法对该寿险公司信用等级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