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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和朝鲜在明清时期就一直是与中国交往最为密切的朝贡国,两者都作为藩属国向中国朝贡和贸易往来,中朝、中琉之间维系着睦邻友好的关系。降及近代,琉球和朝鲜都受到了西方列强尤其是日本的不断侵扰,朝贡国日渐遭到蚕食,清朝的朝贡体系不断受到冲击,岌岌可危。面对如此危机,中国近代的外交使臣们何如璋、黄遵宪等人提出了《琉球三策》与《朝鲜策略》来应对。《琉球三策》推动了照会事件和外国调停的实现,而《朝鲜策略》则推动了黄遵宪与朝鲜修信史金弘集的笔谈以及《朝美通商条约》的签订。通过对《琉球三策》和《朝鲜策略》的微观对比研究,我们发现,造成清政府无法保护琉球和朝鲜的共同原因是日本侵台事件、俄国自始至终的干扰以及日本实力的不断扩大,多种方面的因素共同导致了清政府无法保存住琉球和朝鲜。同时,清朝在对待琉球与朝鲜有着不同的态度,这种差异性体现在:不同的军事战略、从支展到积极应对、从勿与交通到各国通商三个方面,这种差异性映射出清政府外交政策的发展与变化:相比在琉球争端中,清政府更加积极地去力保朝鲜不失,其外交战略要比琉球时期更加主动与成熟。通过对两策略的分析对比,我们能够看到其中的相同与不同影响:相同影响有,一是朝鲜虽相比于琉球时期,清朝的外交更加主动,但都反映了清朝东亚外交意识的觉醒,二是不管是《琉球三策》还是《朝鲜策略》,正是由于在琉球和朝鲜前后两时期对外情报收集工作的不足,使得策略不够精细和针对性,难以挽救两朝贡国的丧失;不同影响包括,一是失去琉球和朝鲜,导致清政府前沿缓冲地带的缺失:丢琉球——东南沿海无屏障,失朝鲜——中国大陆直接暴露于列强面前,清朝形势越来越危急;二是《琉球三策》所体现的是清朝的"被动面对",而《朝鲜策略》所体现的是"主动解决",从《琉球三策》提出并施行的"被动调停"到《朝鲜策略》提出并落实的"主动签约",清朝对外关系的实践有了一次巨大的飞跃变化,这种变化是以往所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