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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天津市对水资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但是天津市的水资源非常匮乏。地下水作为天津市主要供水水源,过量开采引起了许多的环境问题,比如地面沉降严重,海水入侵及水质不断恶化等一系列的环境地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地下水可开采量的管理模式,但地下水可开采量很难进行直接的测量,不便于监管考核以及实际操作,管理模式存在很多缺陷,为了弥补此种管理模式所带来的不足,本研究提出了依据天津市地下水功能评价结果,设立临界水位从而管理地下水开采量的新管理模式。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如下:(1)为实现天津市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本文首先对天津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根据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的分布特点、类型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和开发利用状况,提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并在评价中采用层次分析法和变差系数法相结合的主客观评价得到综合权重,根据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计算出相应的综合指数,根据综合指数的评价标准对天津市地下水的资源功能、生态环境功能和地质环境稳定功能分别进行了评价,并得出了天津市地下水综合评价的结果。(2)通过评价天津市的地下水得出,在资源功能方面,蓟县、宝坻区和武清区的资源功能评价等级为好,这三个区地下水资源功能强,适合开采。汉沽区、静海县和大港区的资源功能评价等级为差,这三个区地下水资源功能弱,应寻求新的水资源来代替;在生态功能方面,大港区和塘沽区的生态功能评价等级好,应保持。蓟县的生态功能评价等级差,应停止生态破坏行为,加强生态修复;在地质环境功能方面,大港区和武清区的地质功能评价等级为好,应保持,宝坻区和东丽区的地质功能评价等级为差,应禁止开采,制定修复措施,加大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同时要监控地质环境的变化,作好预警。(3)根据天津市地下水功能评价结果与天津市地下水的历史观测资料,利用控制水位与现状水位差值,计算得出天津市地下水的过剩及亏缺的开采量,得出了关于天津市地下水的调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