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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见义勇为”者被起诉事件,特别是有的“见义勇为”者还因“见义勇为”承担了刑事责任,此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蔡永杰“见义勇为”撞死无辜者一案正是这一类案件的典型代表之一。本文围绕由该案所引发的争议,对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本案的定性进行了分析。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案件的基本情况。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蔡永杰“见义勇为”撞死无辜者一案的基本事实、诉讼进程及判决结果,以及各方对本案定性及处理的分歧意见,进而总结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蔡永杰“见义勇为”撞死无辜者的行为是否成立假想防卫;假想防卫的罪过形式是什么;假想防卫能否按照意外事件处理。第二部分: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该部分主要是就本案的焦点问题所涉及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梳理和澄清,为下文分析蔡永杰“见义勇为”撞死无辜者的行为的定性及处理提供理论基础。该部分主要论述了假想防卫的内涵、构成要件及分类,假想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学界对假想防卫相关理论的几种学说,对以上几种学说的简要评析及本文的立场,无罪过的假想防卫应当按照意外事件处理,最后对本案进行小结。第三部分:本案的分析与结论。该部分以第二部分对相关理论问题得出的结论为法理基础,进而对蔡永杰“见义勇为”撞死无辜者的行为的定性及处理进行分析,并得出蔡永杰“见义勇为”撞死无辜者的行为成立假想防卫,其行为既不构成故意犯罪,也不构成过失犯罪,而应当按照意外事件处理的结论。第四部分,本案研究的启示。该部分主要是在基于前述对蔡永杰“见义勇为”撞死无辜者一案的分析,探讨本案对司法实践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