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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新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谈起,介绍和探讨了教代会制度的产生、发展、职权地位、现有制度。通过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深入了解与高校民主管理机构、教代会制度等问题相关的理论学说,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为深入研究目前我国高校教代会提供理论借鉴。 分析高校教代会的权利诉求,在总结高校教代会已经形成的制度基础、工作基础,尤其是制度上的缺陷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之上,提出高校教代会面临的问题。核心是权利问题。提出应该正视教代会的权利诉求,那就是:突显其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的地位,能够行使规定的权利,发挥教代会应有的作用。这是高校教代会履职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充分表达教师的利益诉求和实现价值的需求。而实际上,对于教代会性质的概念不明和模糊处理导致了教代会地位的尴尬。教代会的权利没有保障。结果是长期的行政干预和本身不作为或少作为造成教代会在学校政治生活中被边缘化,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用。另外,从代表来看,教职工选出的代表不能真正代表教职工是普遍存在的,教代会的人员基础薄弱,无法有力地开展工作,这也是教代会无法真正行使权利的原因。 探讨如何优化高校教代会制度。关键是要加大教代会参与实现高校民主决策的力度。教代会应当作为获取事实信息及接收各方意见的有效途径,使广大教职工能够充分表达各自的管理意见和利益目标,并作提炼整合,在与党政领导沟通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彰显教代会的权利。在机关职能部门树立教代会的威信,畅通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流程,提升提案办理的水平。加强教职工与教代会代表的联系,最终形成对教代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注重教代会的基层民主,加大二级教代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