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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光鲜的经济数据背后,地方政府长期以GDP为政策导向,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发展模式致使资源过度耗用、利用率低、环境破坏等问题日趋严重。在此背景下,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目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对于一些基本问题特别是构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第一步,产权界定和确权问题亟待解决。基于此,本文立足于产权视角,重点针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的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进行构建研究,首先从理论上明晰矿产资源产权在经济流转过程中各权能的内涵及流转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厘清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会计要素、计量模式等基本概念。其次综合考量经济发展模式和矿产资源依赖性,选取较为典型的矿产资源型城市——湖北省黄石市作为案例研究对象,深入剖析其矿产资源产权确权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规范确权、完善产权制度的决策建议。最后,结合黄石市矿产资源的具体情况,尝试设计出黄石市市级层面的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基本编制框架,并在现有可获得数据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资产负债总表和部分价值量、实物量主表和子表进行试填,以期对我国其他省、市乃至国家层面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特别是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