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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法苑珠林》的设篇,择取佛教文化与中土文化冲突、转化、立足过程中几个核心的问题进行研究:佛教与祭祀,佛教与中土巫术传统,佛教与儒治社会伦理,佛教因果论对中土善恶报应观的转化,解读佛教文化与中土文化冲突、整合的过程。由于中土祭祀活动的重要性,以及佛教初传时“祭祀”的形式,其传播过程与中土祭祀活动产生了多重关联。一方面通过蔬食改祭,国忌行香,以及明堂政治等方式影响国家祭祀,另一方面,将民间祠祀中不在正典的神灵收归佛教,更重要的,通过盂兰盆节的营建深刻地参与到民间祭祖活动中。而在知识界的形神辩论中,由于佛教是在对自身持续深入地认知中不断调整着论辩观点,“有神”的印象一直未得到改变。《法苑珠林·祭祠篇》借“祭祀”使人理解对佛陀的敬意,并申明佛教的原则及鬼神观念,通过问答的方式,对唐代盂兰盆节操办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中土祈雨活动种类繁多,且纳入礼制,其思想有“巫”、“德”、“礼”三种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巫术。佛教从早期至密教时期亦发展出一套自身的“雨”理念及感雨方式,修行力、咒语、龙、雨,四者达到了统一。鉴于祈雨对中土农耕社会的重要性,佛教在传播过程中也多方参与到祈雨活动中,晋唐沙门的祈雨行为有多种,但总体而言都以三宝之德,修行之德为根本,切入的是中土祈雨思想中“德”的层面,所祈之雨,有为一己之修行,有为一方之百姓,也有为君主之所请(或所迫)。佛教之于祈雨增益了中土祈雨的理性色彩,丰富了“龙”的形象并提高了其地位,祈雨之于佛教也巩固了佛教的地位,佛教仪式被纳入国家祀典。《法苑珠林·祈雨篇》着重介绍佛教的“雨”观念,其感应缘择取高僧祈雨之事,表现佛教对祈雨的参与。其《眠梦篇》、《占相篇》、《咒术篇》也表现了佛教在中土这几种重要的巫术传统中所能够提供的新理论。佛教经典中本有可资治道的资源,其于中土所受“无资于治道”的批判中,也通过一次次的论辩不断提炼出它辅治意义的轮廓,帝王向高僧问政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法苑珠林》之《轮王篇》、《君臣篇》、《纳谏篇》意在体现佛教对王者责任与福德的多种规范,以及其至高之德与至善之治相统一的政治理想。其《审察》、《思慎》、《俭约》、《惩过》、《和顺》等篇重在把握佛教与儒家君子人格相契的内容,并以佛教精神与之作互释沟通,《法苑珠林》所把握的这几点也是后来理学于君子心性修养方面尤为重视的。在核心伦理“忠孝”的问题上佛教屡遭辩难,《法苑珠林》《忠孝篇》主要体现孝亲、尊师、助国之义,<不孝篇>主要体现佛教因果理论对于不孝行为的惩戒作用。而佛教的业报因果论进入中土后,与中土本有的报应观所发生的冲突,实是两种不同哲学体系在各个层面上的深层冲突,它与关于有神、无神的争论,关于君臣、忠孝的争论,其实是合而发生的,由于论辩中应用中土善恶报应的理论为其作证明,致使中国式的混然的因果论的出现。经过知识界长期的辩论,以及民间因果故事的创造,佛教的业报因果论与礼制达成了高度统一,因果论几乎如化学反应一般将中土对各种社会现象的解释都加上了“因果”二字,并且突出因果论所特有的惩戒价值,中土的“秩序”也因为“因果”而更加坚不可摧,具有了更充分的合理性。《法苑珠林》相关篇章的编撰,一方面介绍佛教业报因果论的本来面貌,一方面表露了以因果来理解中土社会现象的意图,以及强调因果惩戒对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晋唐佛教的文化整合,促进了中国佛教的诞生,它承接印度佛教而来,同时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以及全新的生命力。本文第七章对文化整合中叙事文学的发展作以初步的探讨,第八章对类书编撰在佛教音乐中国化等相关研究中能够提供的价值作以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