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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是指一国范围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都能够公平、合理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大致均等的基础教育服务。均等化不是简单地指城乡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享有的基础教育水平完全相同,而是将城乡基础教育的非均等化程度控制在一个合理、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实现城乡基础教育的相对均等。之所以要推行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是因为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提升农村人口素质的关键。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发展对提升国民素质,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5年国家首次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目标以后,新乡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政策措施,如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基础教育设施、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弱势群体如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等问题的重视。这些措施在实行后取得明显成效,新乡市城乡基础教育在教育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差距逐渐缩小,在某些可量化指标上可以说达成均等。但是并不意味着新乡市城乡基础教育的差距不复存在。目前新乡市城乡基础教育无论生均教育经费、城乡学校硬件条件、师资水平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差距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新乡市基础经济的发展状况、自古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制约、我国目前公共财政体制的不完善、政府GDP导向的扭曲、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端,以及促进城乡基础教育的评估体制的不完善等。为了更好地促进新乡市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的有效发展,本文结合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在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发展有较好经验的地区所采取的措施,寻求可以借鉴的经验。并从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扭转政府GDP导向、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以及法律效应等多方面提出促进新乡市基础教育均等化发展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新乡市、县、乡基础教育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