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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责任作为一种新的伦理维度已经逐步走向伦理学舞台的中心。在理论层面上它承继了风险社会理论的发展轨迹,为应对当代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架构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模式与体系;在实践层面上生发于对科技发展的实践关切,即试图用技术责任的相关思想来消解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一系列负效应,为制定相应的技术政策提供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借鉴。上述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关怀,确证了技术责任思想研究所具有的深层合理性,昭示了其研究所蕴含的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在伦理学语境下介绍技术责任理论体系的相关内容。文章以对技术责任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为切入点,在深入挖掘马克思的技术责任思想,并自觉以其为指导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技术责任论的主要内容:第一,技术责任的划分问题。在汉斯·尤纳斯和汉斯·伦克责任类别划分的基础上,以技术责任的承载方式和存在方式为标准,将技术责任划分为直接的技术责任和间接的技术责任以及显性的技术责任和隐性的技术责任;第二,技术责任主体确定问题。与技术发展的四个阶段,即原始技术、古代工匠技术、近代工业技术和现代技术相呼应,分别探讨了这四个阶段的技术责任主体;第三,技术责任的四个基本特征:“非交互性”、多样性、普遍性和历史性;第四,技术责任的对象问题。对社会负责折射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性思想,对自然负责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延伸,对未来人类命运负责是对马克思解放全人类思想的呼应;第五,技术责任的实现路径:“忧惧启迪法”、变“专家统治”为“公众参与”、建立相应的制度与机构和建立适当的科学技术社会控制机制。深入研究技术责任的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价值,有助于培养个人的规范意识,提升责任感和道义担当,有助于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伦理观,抵御和防范各种可能到来的社会风险。同时,为当代中国构建技术责任预见和评估体系提供方法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