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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量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刑事法官的一项重要司法权力,权力趋向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尽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为抑制滥用刑事裁量权做出了许多规定和制度设计,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裁量权仍是法官滥用司法权力,进行权力寻租的一项重要权力。因此,在刑事司法的语境下,对刑事法官裁量权的规制无疑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命题,然而对刑事法官裁量权的规制是一项宏大工程,单纯从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对刑事法官裁量权的多维规制显而易见成为解决法官不当行使刑事裁量权的不二法门。文章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刑事法官裁量权概述。通过对国内外各种关于刑事法官裁量权的介绍,揭示刑事法官裁量权的含义,并结合刑事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指出刑事法官裁量权的特征,最后介绍刑事法官裁量权的两种分类。第二部分是刑事法官裁量权的适用范围。结合刑事司法实践活动,指出刑事法官裁量权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刑事定罪程序和刑事量刑程序,也包括刑事执行程序。第三部分是影响刑事法官裁量权的因素。通过以上两部分对刑事法官裁量权含义以及适用范围的介绍,提出影响刑事法官裁量权的诸多经济、社会因素,并对它们进行分析,为下文对刑事法官裁量权的规制寻求良方。第四部分是刑事法官裁量权行使的困境。理论的分析稍嫌枯燥无味,本部分通过对“天价过路费案”和“许霆案”的解读及对刑事法官裁量权改革的两次尝试的介绍,鲜活形象的指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法官裁量权行使的困境,也可以说是两个极端:一端是刑事法官行使裁量权时的“不自由”;另一端是刑事法官行使裁量权时的“超自由”。第五部分是本文的主旨部分——刑事法官裁量权多维规制的意义和方式。本部分是作者用尽心思想要写好的部分,也是本文写作的目的所在,无论是对刑事法官裁量权的介绍、对其适用范围与影响因素的分析,还是对刑事法官裁量权行使的困境进行实证时的说明,都是为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规范刑事法官裁量权的行使,以确保司法公正这一司法终极价值的实现,然而刑事法官裁量权的规制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制度内和制度外规制方式的共同作用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第六部分是当前刑事法官裁量权规制的新发展。本部分介绍近年来对刑事法官裁量权规制所采取的新方式。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裁判文书上网、某些地方实行的人民陪审团制度以及建立社会法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