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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新疆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期,经历了数十年兵燹,社会运作呈“瘫痪”状态,战后新疆的社会经济及社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光绪三年(1877),清军逐渐克复天山南北两路,并开始着手促进经济的恢复与社会的重建,正值此重要的时刻,新疆连续多年发生旱、蝗等灾害,对新疆社会经济的恢复与重建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面对连年的灾歉,新疆地方政府积极应对。本文以吐鲁番地方政府档案为主的《清代新疆档案选辑》为中心,结合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的灾赈档档案以及《中国气象灾害大典·新疆卷》等史料,对光绪元年至宣统三年(1875-1911)新疆地区旱、蝗灾害的时空分布及影响进行梳理,重点关注了灾害发生后吐鲁番地方政府的应灾机制,主要包括应灾的基本程序、救灾措施以及防治措施等,试图由吐鲁番地方政府的应灾机制入手,进而讨论晚清新疆的内地化进程。第一章,初步统计了光绪元年至宣统三年(1875-1911)新疆地区旱灾、蝗灾等两大类灾害发生的时空特点。首先,通过对史料中所记载的光绪元年至宣统三年的旱、蝗灾害发生的年份进行统计,发现这一时期,新疆的旱、蝗灾害的发生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且发生年份多有重合,说明旱、蝗灾害的发生具有并发性。其次,通过对光绪元年至宣统三年旱、蝗灾害发生地点的整理,发现这一时期新疆的旱灾、蝗灾的发灾地及发灾频次呈现出北多南少的特点。第二章,仔细梳理了晚清吐鲁番地方政府的应灾机制。包括应灾的基本程序、救灾措施等。通过对晚清吐鲁番地方政府的应灾基本程序的梳理,发现晚清新疆地区的应灾机制,与内地趋同,从灾害发生到报灾、勘灾、赈灾,救灾等应对来看,已经有了一套上达下效的荒赈体系,从政府在应灾过程中的参与度来看,新疆政府在其中起绝对的主导作用,说明政府对这一地区管控能力较强。另外,地方临时职能机构善后局在灾后组织勘灾、赈灾、救灾等事务中发挥重要领导作用,提前将新疆纳入到行省制的行政管理之下,为新疆建省,实现边疆-内地一体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三章,讨论了晚清吐鲁番灾害的防治措施,主要从仓储制度以及治蝗的措施两方面展开,为讨论晚清新疆“内地化”提供了一个视角。首先,通过已有研究以及档案中所见,仓储机构的设立及发展对吐鲁番灾害的防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丰时储粮,歉时赈济,为晚清吐鲁番的恢复和重建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更重要的是,这是清朝政府在边疆地区推行内地行政制度的一种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其次,治蝗技术及内地特有的禳灾文化都体现了吐鲁番地方社会与内地农业文化的融合。晚清时期,新疆旱、蝗灾频发,尤以光绪初年较为严重,连续多年两灾并发。而此时正值新疆社会战后恢复与重建时期,社会制度、经济生产被破坏殆尽,农业凋敝,百废待兴,对自然灾害的承受能力和恢复能力都相对较弱,在此情况下,新疆政府积极应对,采取了一系列的应灾措施,为新疆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政府的应灾基本程序以及采取的救灾、防灾措施来看,政府在应灾活动中起绝对的主要作用,说明政府对这一地区的控制是逐渐增强的,各种救灾、防灾措施的实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害对农业带来的破坏,更重要的是为新疆的恢复与重建提供了物质保障,各种行政事务的开展为新疆建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得新疆建省的过程具有“先实后名”的特点,逐渐达到“治同内地”的目标。另外,具有内地农业文化特点的防灾措施的应用,使得新疆的救灾活动伴有“内地化”的影子,促进了新疆与内地一体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