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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鉴别、贮存、填埋、焚烧等各个环节要相应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国家相关标准。企业乱排、乱倒危险废物现象,给企业的稳态生产带来了环境风险,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危害。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很少,处置费用逐年增长,企业的成本不断增加,很少企业愿意在末端治理、危险废物处置方面,投入太多的资金,所以危险废物的处置难度加大。安乃近产量大,生产工艺长,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多,危险废物产生量很大,委托处置手续繁琐,处置进度慢,费用很高,制约了产品的正常生产。因此,对安乃近产品产生的危险废物选择合规的自行处置方式进行研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代表性。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1号令2008.8.1)的识别标准,本文首先对安乃近产品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了识别研究,经过鉴定它们分别是废活性炭、废胶体和废镍。然后,本文对安乃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体和废镍的规范化管理和合规处置进行研究。安乃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研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安乃近危险废物产生源头抓起,针对性地制定各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将各种危险废物管理档案材料进行归纳。对安乃近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记录台账进行了研究和设计。该台账中,“日期”指危险废物的产生时间。“产品”指安乃近。“种类”指废活性炭、废胶体或废镍。 “产生量”指安乃近危险废物产生的数量。“车间贮存”指安乃近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数量。“转移”指从安乃近车间贮存场所转移至公司级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数量及转移至焚烧车间的数量。 “结存”指安乃近危险废物产生量减去处置量后剩余的数量。还研究制定了安乃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点,从制度创新、内部转移台账、危险废物基本情况填报、培训等方面实现了安乃近危险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安乃近生产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体和废镍需要进行合规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对外转移至省内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和自行焚烧两种合规处置方式。经过研究,本文选择采用回转窑组合焚烧处置安乃近产品的废活性炭和废胶体,废镍委托生产镍铝合金还原剂的厂家处理并重新利用。回转窑组合焚烧是利用高温焚烧+余热利用技术自行焚烧处置废活性炭和废胶体的过程,在自行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的过程中,对焚烧产生的余热进行再利用产生蒸汽,以降低焚烧成本。自行焚烧安乃近危险废物解决了委托处置安乃近危险废物进度慢,对公司生产有制约的难题,充分保障了我公司拳头产品安乃近的正常生产,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潜在的社会效益巨大。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同行业中首次对安乃近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记录台账进行了研究和设计,从安乃近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创新、内部转移台账、危险废物基本情况填报、培训等方面实现了安乃近危险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在同行业中首次使用回转窑组合焚烧系统自行焚烧处置安乃近危险废物,与以前的对外委托处置方式相比,每年节约334万元处置费用,大大降低了处置成本,经济效益可观。通过自行焚烧,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最终处置整个过程都纳入了公司日常监管之下,规避了环保不可控风险,能更好的保障生产的持续稳定性,也符合了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公司的良性稳态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环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