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国际私法领域,住所和国籍像两条无形的绳索,牢牢地将自然人与特定的国家或者法域牵引在一起,进而在法律层面上产生各种各样复杂的法律关系。住所的最大功能乃基于特定的目的而使人附属于特定地点,具体到国际私法上,住所是诸多国家确定自然人属人法极为重要的连结点。它作为人之安身立命、挡风遮雨的场所,其内涵随着时间的发展也日趋丰富多样。伴随着国家的产生和人口的跨区域流动,自然人之住所被世界各个法域确定为解决法律冲突,指引准据法的连结点之一。物随时转,自然人之住所在国际私法中的发展也是曲折向前,如今众多普通法系的国家,依旧将住所作为属人法的重要连结点,而与其相对应的,众多大陆法系国家对自然人之住所也没有持全然否定的态度。在我国国内立法和实践中,自然人住所也是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时,可供选择的连结点,根据其指引将自然人之住所地法确定为某些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然而,由于地缘、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不同,并且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各国对住所之概念的理解和规定也千差万别。作为与人类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和活动中心,住所自产生之初就背负着使人与地相联系的使命。本文以住所制度的发展为脉络,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从源头罗马法出发,梳理了自然人之住所在两大法系中的不同发展境况,与此同时,综合分析两大法系在住所制度上做出不同选择的原因,揭示出了自然人之住所在国际私法中有无可替代的存在价值。并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施行为分水岭,对我国自然人之住所制度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做比较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自然人之住所制度的一些建议。全文除引言外,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自然人住所制度的缘起与嬗变。这是分析和研究住所制度的基础和必经之路。第一,围绕自然人之住所的由来,针对古罗马时期的原籍地和种族进行简要分析,并揭示出其与住所之间的内在联系。第二,论述住所制度的发展,住所制度自被各国不同程度地采用以来,在国际社会分流成为两个方向,即普通法系国家始终将住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最重要的连结点,而大陆法系国家则更多地是将住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辅助连结点。第三,客观地阐述了当今国际社会住所制度的新发展。即当今普通法系国家并非一味地将住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最重要的连结点,大陆法系国家也并非一味地将国籍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重要连结点,而是在两大法系新近的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将自然人的“惯常居所”或“经常居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连结点。第二部分,论述自然人住所在国际私法中的重要意义。国际私法研究自然人住所制度至少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意义:第一,自然人住所是众多国家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重要连结点,即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在属人法问题上都不同程度地承认自然人之住所的特殊价值,将住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连结点,并将住所地法作为处理某些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第二,在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问题时,自然人之住所更是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即无论是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抑或是消极冲突,都会不同程度地考虑自然人的住所。第三,自然人之住所是一些国家确定财产关系准据法的重要连结点。尤其是在奉行住所地主义的普通法系中,无论是自然人的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住所地法都是可供选择的准据法。第四,住所对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各国在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时均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但诸多国家的立法主张,以被告的住所地国家的法院行使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第三部分,论述自然人住所制度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施行之前,住所一直是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连结点之一,即我国在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时,虽然主要将自然人的国籍作为确定其属人法的连结点,但对住所制度并非采取完全虚无的态度,而是将自然人的住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替代连结点,而这一点在确定自然人的财产关系之准据法时表现得尤其明显。但是,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并施行之后,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则再也没有使用自然人住所这一概念,而是将自然人的“经常居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连结点,从而割裂了有关法律制度应有的连续性。第四部分,论述自然人住所在我国国际私法中的应有地位。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必须确定自然人住所的应有地位,尤其应当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之中:第一,将住所作为确定自然人属人法的辅助连结点;第二,将住所作为确定某些财产关系准据法的辅助连结点;第三,将住所作为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参考依据;第四,将自然人住所作为确定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之一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