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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的核心。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①。维护社会保障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是维持制度持续性的重点工作,其中最要紧的就是把握好、发展好、计划好城乡统筹的第一步,即解决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发展问题。新疆作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其特定的社会文化习俗和经济背景下,虽然已经全面建立覆盖城乡、适度保障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但仍然在制度保障水平、运行效率、统筹层次等各个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亟需完善。本文在社会公平理论、城乡一体化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以及基本公共福利均等化理论基础上,梳理并分析新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演变与现状,通过详细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投资情况、自治区财政补贴现状、参保及待遇领取情况、信息化建设与经办现状,发掘制度本身及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存在保障水平低、个人账户计发系数不合理、统筹层次低、基金运营与管理效率低、制度衔接机制与财政补贴负担分配不合理的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化建设问题、经办能力较差、参保积极性不高、法律基础不完善、筹资模式单一的问题。在以上分析基础上,结合新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政策及实施情况,具体提出优化网络信息化建设、完善制度运行机制、强化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加快立法推动观念更新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议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