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铁路交通运输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铁道部已经把大规模修建高速铁路的目标,纳入了2004年出台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之中。由于传统的铁路建设融资方式存在各种弊端,若还是按以往的方式,很难满足高速铁路建设需求。因此如何创新投融资模式以吸引更多资本参与高速铁路建设已经是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资产证券化作为以资产预期收益为导向的融资方式,自上个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经过30年的迅猛发展,现已经扩展到汽车销售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基础设施收费等众多领域,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近年来,我国的专家、学者对该种融资方式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内容涉及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化等。这种方式可以通过结构性重组,把流动性匮乏、但将来现金流量稳定的应收账款汇集起来,转化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有价证券,最终达到资金融通的目的。高速铁路项目具有资产流动性差,未来现金流稳定等特点,十分符合证券化的条件。因此,设想把资产证券化应用到我国高速铁路的建设融资当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资产证券化按照资产类型来可划分为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MBS)和资产支持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MBS是指通过发行房屋抵押贷款证券,使流动性匮乏的房屋抵押贷款实现流通的过程,其基础资产一般为住房抵押贷款;而ABS通常是指将除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各种应收账款通过结构性的重组和优化,转化成现实可用的资金,以实现融资的目的。本文的研究内容为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高速铁路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因此本文所指的资产证券化为资产支持证券化,即ABS。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分析国内外对ABS融资方式应用于高速铁路建设的研究现状,叙述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和论文的大体结构。第二部分,ABS融资方式概述。对ABS融资方式的涵义、起源和发展、运作机理以及特点作了分析。第三部分,ABS在高速铁路建设中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根据目前我国的高速铁路融资需求和融资模式,分析了将ABS融资方式在高速铁路建设中应用的必要性;根据我国高速铁路资产供给状况、宏观环境和市场体制以及ABS融资的比较优势,论述了ABS融资方式在我国高速铁路建设中应用的可行性。第四部分,ABS应用于我国高速铁路的运作方式。首先,设计出高速铁路ABS融资的交易结构,并通过将公司模式、信托模式以及合伙制模式进行对比,得出特殊目的信托模式应成为高速铁路ABS融资的优先选择;其次,对目前我国高速铁路可证券化的资产进行分析。第五部分,高速铁路ABS融资的主要障碍、对策。概括了当前我国高速铁路进行ABS融资面临的主要障碍,并针对这些障碍提出一些可行的对策。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对现阶段高速铁路资产状况分析以及将ABS融资方式与其他铁路建设融资进行方式对比,得出ABS融资方式在我国高速铁路建设上的可行性的结论,并设计出相应的交易结构。本文的主要不足在于受到我国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应用的不完善和不广泛的现状制约,研究的广泛性和全面性仍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