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行政末端冲突管理是当前我国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影响整个社会稳定和谐。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共行政末端冲突,对于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减少社会摩擦和动荡,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现有冲突问题的阐释,对研究当前我国公共行政末端冲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在针对性、具体性上有所欠缺,需要结合我国现阶段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以研究。本文针对行政活动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以行政末端冲突双方——行政末端权力主体和行政末端关系主体为主线,运用冲突理论认识行政末端冲突、剖析冲突发生机理。同时以委托——代理理论分析行政末端主体间关系,以治理理论为基础,阐释行政末端主体双方联合行动的可能性。本文在对现有相关研究成果梳理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当前我国公共行政末端冲突的表现形式、成因及调适路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阐释了行政末端冲突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行政末端兼具静态与动态双重属性,本文主要是以动态的行政末端活动为研究对象,将行政末端视为行政活动的最后环节。包括行政末端权力主体、行政末端关系主体和行政活动的最终结果,并以冲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治理理论分析了主体双方的关系。其次,概述了行政末端冲突的表现及成因。文章从冲突破坏性出发说明当前我国行政末端冲突主要表现在行政末端主体间的口角、拳斗、诉讼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从行政末端冲突的生成条件(环境因素、制度因素、社会组织因素)、行政末端权力主体和行政末端关系主体三个方面阐释了冲突发生的影响因素,并做了理论性分析和思考。最后,提出了行政末端冲突的调适路径。从行政末端权力主体的责任控制和组织建设两方面来完善行政末端权力主体;从行政末端关系主体的生成和成长要素中寻求行政末端关系主体的建设路径;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利益整合机制、冲突预警应对机制为契机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双方合作治理,进而形成行政末端冲突调适的完整路径。总之,公共行政末端冲突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对行政末端冲突理论和现实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