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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域经济与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理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与区域内国家间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与合作息息相关,但是,近年来,从现实中看,区域内各国都在通过降低公司税的税率提高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竞争力,并吸引外国企业投资。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这种竞争产生的不合理的税收结构使关税同盟理论中所论述的贸易创造效应受到限制。因此,税收协调问题提出的背景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日益严重的税收竞争。 东盟(10+1)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发展,将导致商品、服务和资本的交流不断扩大。为适应这种趋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及对各成员国的影响、应采取的相应对策是近年来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领域中需要研究解决的崭新课题。目前国内外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及对各成员国的影响已经展开分析研究。 本文首先提出国际税收协调的必要性,然后,在中国与东盟税制比较的基础上对于中国和东盟成员国税收协调框架的构建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设想。为此,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必要性分析。首先,对国际税收协调理论进行介绍,其次,对区域内税收竞争的效果作了阐述,再次,从税收政策外部性效应方面对税收协调必要性进行了理论分析与重点阐述,并且介绍一个新的模型—哈马达模型。最后,通过中国与东盟各国贸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说明东盟税收协调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和比较、收益差异性的分析及趋同。首先,介绍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制度的总体情况;其次,介绍一下中国和东盟主要成员国的税制情况,并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税制作以比较。重点对中国与东盟主要成员国税收差异性进行分析,并指出税收差异性对自由贸易构建的制约。最后,总结出中国与东盟税收制度的趋同。 第三部分,东盟(10+1)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框架的构建。首先,对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进行理论分析。然后,介绍东盟税收协调的现状,并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