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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研究的辅助警力,是指为了弥补在编警力的不足,由相关机构组织招录,直接辅助、协助在编公安民警开展各项职能工作的辅助力量,其性质为在编警力以外的辅助警力,如刑侦辅警、交管辅警等。即直接协助民警开展行政管理和执法执勤工作,分为文职人员和勤务辅助人员两种。多年来的现实实践证明,辅助警力队伍的建立在有效缓解正式警力不足;节约警务成本;密切警民关系;提高就业比率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虽然我国一些先进地市在辅助警力队伍建设方面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并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但由于国家层面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各地方在思想观念上不够重视辅助警力这支队伍,队伍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管理监督和后勤保障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各地辅助警力队伍运行机制不健全;辅警人员岗位职责不明晰;招录培训标准与现实状况不适应;队伍建设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辅警人员薪酬待遇普遍较低,缺少相关晋升机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新时期辅助警力队伍的健康成长,为辅助警力队伍规范化建设埋下了隐患。本文以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城区为例,系统分析和阐述了三门峡市市城区辅助警力队伍建设工作的现状、亮点和不足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辅助警力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和措施:学习借鉴域外地区辅助警力队伍建设;从国家立法层面确立我国辅助警力制度;确立完善我国辅警队伍运行机制和岗位职责;规范构建辅警招录准入机制和业务培训机制;推动加强辅警队伍的监督体系建设;健全辅警队伍的福利待遇和晋升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