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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浪潮冲击下,媒介融合加速,网络化渗透让电视面临着艰难选择,这种选择的艰难性来自电视媒体在两种现状之间的碰撞与困惑:一方面,电视媒体目前的经营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仍领跑其他传统媒体,日子仍旧好过。而要摒弃长期传统观念、颠覆既有发展模式,必然面临牺牲眼前利益的风险;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直面新媒体日趋激烈的竞争现实,积极应对网络化挑战。而电视媒体在网络化生存面前显得步履蹒跚,发展思路和策略指导更是捉襟见肘。在这一背景之下,本研究的目标就是力求剖析传媒网络化内在规律,为我国电视媒体的网络化生存发展提供某种具体发展模式,以便于业界同仁在电视网络化实务运营中有所参鉴。笔者从电视媒体网络化的生存形态视角出发,以逻辑方法论证网络化趋向的必然性。电视媒体选择网络化生存是历史逻辑、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发展的必然,摆在电视人面前的紧迫问题是如何合理制定战略和策略,以期在网络化生存的四条具体路径上发展得又快又好。这四条路径是:平台型网站打造、数字化频道改进、视频化业务拓展、移动化技术应用。平台型网站建设,一定要突破“窗口”局限,将网站视为一个辐射范围更加广域的全球性电子商务系统,集信息推广和产品营销于一体,形成一个服务高满意性、技术高先进性、产品高实用性、业务高扩展性的高盈利性平台。数字化频道改进,主要是在“海量专业内容、双向交互功能、多元盈利模式”三个方面加以提升和强化。为此,务必构建网络化的电视产业链,建立合理的产业价值链利益分配机制;开展资本运作,整合民营资源,推动内容产业大发展;拓宽产业经营领域,摸索更多的盈利模式。与此同时,要打造网络化共享机制的内容中心,建立完善的媒体资产管理系统;开发基于网络营销系统的内容平台;构筑以家庭消费为内容指向的数字中心。网络化视频业务扩展,面临着五大压力:受众压力、同业压力、域外压力、业外压力和上级压力。也恰恰是这些压力的存在化成了电视媒体网络化视频业务发展的动力。和其他形态的传媒相比,电视媒体具备发展视频业务的天然优势,这种优势来自其专业性的媒介属性、专业性的人才和设备以及几十年来的资源储备。在发展网络电视方面,要注意“双轨并行”策略:开路网络电视(WebTV)要借力民营公司的发展范式;闭路网络电视(IPTV),要应合三网融合背景下的开放与竞争,与电信方面在“竞合”中发展。移动化趋势来自三股力量:受众(个体内在)对自由的无限追求、技术进步提供更优的移动信息传播手段、以及现代社会发展的形态变迁。“施拉姆公式”和“长尾理论”揭示了移动化发展的内在规律。近乎上述同样的理由,电视媒体的移动化和网络化汇流势不可挡。电视媒体应该顺势而为,克服当前存在的标准之争,以“合气生财”策略进行移动化电视网络的标准抉择;以“资源互换”策略进行移动化电视网络的市场拓展;以“广开财源”策略丰富移动化电视网络的盈利模式:以“丰富而适配”的策略打造移动化电视网络的内容平台;以“竞合之道”策略实施移动化电视网路的生产运营;以“平等与开放”策略寻求移动化电视网路的政策扶持。传统的电视产业生产形态在网络化技术冲击下,已经发生变革:生产平台的网络化(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构建生产平台)、生产方式的定制化(基于海量化和差异化的大规模定制)、生产流程的双向化(逆向生产的出现)、生产领域的跨界化(从非实体产品领域跨入物质产品领域)以及生产资源的数据库化(数据库成为生产体系的核心资源)。对于网络化电视产业而言,其主要核心资源优势首先是文化内容产品(形成虚拟产品信息流),其次是未来掌握的消费者个体数据库(消费者信息流)。由于网络化构建了电子商务平台,电视产业延伸到实体产品的经营甚至生产领域(形成实体产品信息流)都是可以期待的。而与此同时,配合电子商务运营的金融支付系统和现代物流运输系统必然成为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因此建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的网络电视市场机制是未来的必然选择。网络化技术作为先进的生产力对电视产业的渗透必然要求网络化生产关系与之适配。电视产业新体制呼之欲出,网络化对电视产业新体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变革要求:经营体制的变迁、传输体制的变迁、制播体制的变迁、投融资体制变迁以及管理体制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