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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和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入,税收法律部门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取得了若干重大的成果。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出台,预示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历史发展新时期。而值此改革的新时期,若要具体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原则,若要充分实现分步改革税收制度的新目标,那么,可以说坚持税收公开那是必然之举。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若想要保证政府税收活动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若想要保障公民对税收行政部门税收活动的监督,税收公开法律制度的建设也就必不可少。然而,目前我国的税收公开法律制度建设仍然处于刚起步的阶段,还存在税收公开立法体系不完善、税收公开法律制度内容有欠缺等诸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之际,顺应时代要求,对税收公开法律制度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就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对税收公开法律制度的一般解读,具体地介绍了税收公开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概念等。其主要包括税收公开的含义、税收公开法律制度的含义、税收公开法律制度的应包含的内容以及对我国税收公开法律制度历史与发展等内容。第二部分对税收公开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探讨。笔者简要的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以及经济法学几个方面对税收公开法律制度的法学理论基础进行了研究。第三部分对比分析了日美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税收公开法律制度,以期从日美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税收公开法律制度中挖掘对我国税收公开法律制度建设有益的些许启示。第四部分则具体介绍了我国税收公开法律制度体系及具体内容。通过比较分析指出我国税收公开法律制度尚存的一些不足,如存在税收公开原则缺位、税收公开法律制度内容存在缺陷等。第五部分则是针对我国税收公开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于税收基本法中明确税收公开原则、优化税收公开程序等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