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实行“一户一宅、禁止交易”、“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使用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和稳定农村的社会关系是宅基地的主要功能,其财产性功能的重视还不足,而宅基地的财产性功能直接关系到农民福利。浙江省作为全国农业农村改革的先行区,在探索宅基地财产权的实现形式方面做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本研究基于义乌市、绍兴市的上虞区和柯桥区3个县(市、区)调查数据,在分析浙江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现状的基础上,运用计量模型实证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对农民福利的影响,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过程和结果如下:(1)浙江省因地制宜地推进和引导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不断探索宅基地退出和宅基地流转两种改革类型,其中宅基地流转有农户自主流转和村集体主导流转两种模式。通过样本点调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①落实了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集体自治权利得以放活;②保障了农民宅基地资格权,闲置农房资源被盘活;③完善了宅基地使用权权能,农户财产收入不断增加。(2)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对农民经济福利的影响,结果显示:农民是否退出宅基地对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总收入)和家庭支出水平(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装修支出、子女教育支出和总支出)具有正向影响;农民是否流转宅基地对家庭收入水平(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总收入)和家庭支出水平(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装修支出、经营支出和总支出)具有正向影响。(3)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研究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对于农户社会福利和环境福利的影响,结果显示:农民参与宅基地改革后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比例均比改革前明显提高,农民的住房结构、人均居住面积和经常走动的邻里人数等相比改革前得到明显改善,说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提升农民的社会福利水平。农民居住地的空气质量、水体质量、噪音情况、自然景观、生活环境及工作环境和创业环境比宅基地改革前均有所改善。(4)总体来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促进农民经济福利、社会福利和环境福利水平的提升。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了完善今后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提高农民福利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坚持因地制宜,增加农民的经济福利;完善社会保障,提升农民的社会福利;加强就业培训,改善农民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