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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浪潮的推进和互联网的普及,大众媒体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我国媒体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使得众多学者开始关注这个机制在解决我国公司治理问题中所能发挥的作用。然而,和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媒体所处的竞争环境较为特殊,政府在社会经济中处于强势主导地位,媒体报道的客观性和独立性还不甚理想。基于这些考虑,研究在特殊的制度背景下,我国媒体能否发挥公司治理作用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和实证分析,从双重代理成本的视角考察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在案例研究部分,本文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现状;在实证研究部分,本文基于2008-2012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分别对全体上市公司、国有和民营上市公司、有政治关联和无政治关联的民营上市公司进行了研究,实证探讨了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媒体在面对不同的产权主体(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和不同的政治关联背景主体(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和无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时,其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效果是否存在差异,并据此提出相关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媒体报道虽然无法显著降低全体上市公司的两类代理成本,但其却更能降低民营上市公司的两类代理成本、无政治关联的民营上市公司的第一类代理成本和有政治关联的民营上市公司的第二类代理成本,且从整体上看,媒体报道的上述治理作用在第一类代理问题中表现得更强。本文的研究证实了企业的“产权性质”和“政治关联”两个要素均会对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产生显著影响,这一结论可以为后续学者研究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