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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水平和制造工艺的迅速发展,在满足人们对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追求和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消耗过度和环境污染等问题。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加强废旧产品的回收再利用,对于创建资源集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的逆向再制造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相关设施建设不够完善,EPR制度相关体系规划也尚未成熟。鉴于此,本文采用博弈论、激励理论和相关最优化理论研究了EPR制度下引入第三方库存的逆向供应链决策与激励问题,以期得到有益结论为供应链成员企业制定逆向回收再制造计划提供决策参考,并为我国政策制定者提供EPR制度下的环境规制建议。本文主要研究内容概述如下。(1)针对以制造商为核心企业的逆向供应链面临库存设施有容量限制以及回收量为回收价格和回收努力的随机线性函数关系的问题,分别讨论了回收量在库存范围之内和回收量超出库存范围两种情况下由制造商负责租借额外库存时逆向供应链成员企业的决策行为。通过分析比较,得出了制造商库存容量充足情况下的均衡决策和收益,以及库存不足时需要向第三方仓储系统租借库存情况下的最优决策和最优收益。(2)针对逆向供应链成员企业自身库存容量不足时制造商或回收商负责租借额外库存的效益最优问题,分别讨论了Stackelberg博弈和集中式决策下双方的决策行为及结果。通过算例分析了决策变量和第三方库存设施对逆向供应链各企业收益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第三方库存条件一定时,集中式决策优于Stackelberg博弈;在分散式决策下,与回收商负责租用第三方库存相比制造商租用可使各方决策更优,并能使供应链整体效益更高。(3)针对政府奖惩激励对有限库存容量的企业决策影响的问题,建立了由制造商和回收商构成的逆向供应链企业整体与政府之间的双层规划模型,设计了政府对供应链企业实行税收和奖惩机制,分别讨论了有无奖惩机制时政府与企业的最优决策。研究结果表明,实行政府对逆向供应链企业的奖惩机制可以明显改善供应链企业对于产品生产总量、回收价格和回收努力程度的最优决策,并可有效提高逆向供应链整体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