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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依靠的是人民群众自身的力量,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达到排解矛盾纠纷目的的一种自治活动,是与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相辅相成的矛盾化解方式,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且积极的作用。人民调解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在当今中国的农村,法治观念与法律服务均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人民调解在解决农村民间纠纷中显得尤为重要。农村人民调解的原则是在遵守法律、政策、制度等法定基础上,更多的运用社会公德、人文道德、风俗习惯、伦理情感等社会规范,达到“化干戈为玉帛”的效果,同时,通过个案的调解,使“和为贵”及礼仪伦常等中国传统价值观在民间得到更大程度宣扬,从而培养社会凝聚力及健康人际关系,当社会共识反作用于人际关系时,民间矛盾纠纷也随之相应减少,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和谐。因此,人民调解的开展与加强是对当下中国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回应,在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本文以农村人民调解机制为研究对象,对国内外学界的理论基础及基本经验进行对比分析,针对浙江苍南县部分乡镇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走访调查研究,发现当前农村人民调解机制现状及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完善农村人民调解机制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对农村人民调解机制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首先,文章阐述了新形势下农村人民调解发展研究的重大意义以及人民调解的基本理论,强调了人民调解作为一种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所在。其次,根据走访调查结果和背景分析结果,阐述苍南县农村人民调解机制运行现状,包括苍南县农村纠纷类型、特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建设情况,分析得出苍南县农村人民调解中面临的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经费保障不力,宣传指导力度不够,机制不够健全,“大调解”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道德伦理层面、人际关系层面、农村法治层面和农村人民调解自身局限性等方面深层次原因剖析。最后,根据苍南县农村人民调解现状和原因分析,提出完善农村人民调解机制的一些措施,包括准确定位人民调解地位、优化队伍、健全机制、落实经费和完善“大调解”机制等方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