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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经济时代,城镇职工的居住问题,由单位和国家通过建公房对职工分配或低租来解决。那时候住房不是商品,这种实物分配方式,作为一种福利,曾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为没有所有权,人们无法买卖这种房屋。在此情况下房屋是一种公共产品,财政和单位只有投入没有收益,维护成本又高。另外分配中存在的差异性和不公平,使得住房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国家放开了对住房的管制,建立了商品化住房制度,允许私人购建自有产权的房屋。拉开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国家实行房改的目的是建立商品化住房体制。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改善城镇职工的居住条件。然而,作为必需生活资料的,住房属于高价的不动产,购置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尽管经济的腾飞带来了人民收入绝对额的快速增长。但是水涨船高,加之房地产市场爆发式的增长,居民的真实购买力还是满足不了购房资金的要求。我国为了尽早的解决城镇居民购房筹资问题。广泛吸取他国住房制度的经验,最终选定新加坡住房制度作为蓝本,建立了我国的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受益面最大的住房保障制度,它是帮助中低收入者解决居住问题、实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保障。从1991年诞生至今,20多年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它推动了房屋的商品化,已成为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融资、改善居住条件的有力支撑,提供了巨额“廉租房”补充资金,为建立中国住房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1994年7月1日起,蚌埠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成立了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属于蚌埠市财政局下属部门。按照2002年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于2003年底成立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肯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它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从笔者所在的蚌埠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问题有:缴存覆盖面不高、差距大,资金来源单一、不能地区间流动影响了资金效率的发挥,归集模式不一、资金结算不及时、收益分配不合理, 机构定性、设置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信息化建设跟不上服务要求,从业人员严重不足,资金投资渠道窄、收益低,信息共享困难、套取骗贷现象时有发生, 贷款流程较多、周期过长,公积金执法难,职工权益无法保障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研究如何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笔者利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对比法和经验总结法。通过搜集和整理国内外大量文献,将有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专著、文献、论文和报纸等资料进行归纳、分析和总结,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结合四个全面的新常态和自身工作实际,并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历年的原始资料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找出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归集率不高、公平性与普惠性不足,资金管理效率较低,运营的监管不力。为增强说服力,用对比法分析数据资料,以证明提出的问题具有真实性。然后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分别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不科学,管理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相关社会环境不适应等几个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提升相关的组织架构,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建设,培养良好的社会环境等对策和建议,为蚌埠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了有力的参考。总之,与社保制度一样,健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成为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只有不断的改革完善,扬长避短才能让住房公积金在保值增值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让住房公积金更好的加快城市化进程,更好的解决职工的住房难题,更好的提升职工的居住水平,更好的优化产业结构,更好的促进就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房地产市场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