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追之历史,中国改革开放已经三十余年,进入了“而立之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脉络也在进一步清晰,逐渐聚焦于民主政治,相应的基层民主问题成为国内学界民主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城市社区居民是我国民主建设的微观主体,长期以来都被冠以不会民主的帽子,本文将他们作为研究主体探讨其民主能力。在当今社会,国家主导下的中国民主进程步伐缓慢,纵观中国民主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居民的民主能力长期受到压抑和忽视。居民民主能力不高成为制约城市基层民主发展的重要因素。解读居民民主能力,寻求提高居民民主能力的有效途径成为破解现阶段城市基层民主发展困境的有益尝试。 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能力主要包括主体表达能力、参与实践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居民民主能力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这三个方面表现出来。其中,城市社区居民主体表达能力方面存在着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缺乏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等问题;参与实践能力方面存在着居民参与意识淡薄、社区参与体制不健全、社区民主参与中存在性别失衡现象、居民之间严重欠缺沟通交流、年轻人对社区事务参与表现不积极等问题;监督管理能力方面存在着居民的监督意识淡薄,监督意愿不强、社区事务公开不规范,居民不信任公开的内容、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监督机制缺乏可操作性,监督环境堪忧等问题。探究这些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不难发现居民民主能力受下列因素的制约: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通过基层民主的途径辨识利益并表达利益诉求的意愿不足、城市居民社会是“陌生人社会”的状态、政府自上而下直接主导和推动社区治理的模式以及公民社会发育程度等。 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能力的不足制约着社区居民对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和责任的分担,限制着每一位居民为谋取社区共同利益而施展和贡献自己的才华。社区居民民主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政府、社区和居民多方努力。其中,由于中国特色的社区自治是由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决定了现阶段社区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当地政府是居民进行利益表达的引导者、建设者,支持居民自治组织的发展,维护居民利益表达的实现,通过政府的引导,居民的表达、参与、监督能力才不至于失去现有的秩序规则,保证城市社区的和谐与稳定。社区居委会干部要知晓本社区居民的现状和特点,通过特定弱势群体帮扶制度、对有违法或不良记录人建立联系人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社区信息公开制度等,因材施教,有的放矢,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培养居民逐渐养成通过基层民主实践表达诉求的习惯。居民积极配合政府和社区的工作,在引导和规范中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加强民主能力,通过政府、社区和居民的共同合作,使社区居民的主体表达能力、实践参与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和充分实现,为破解当前基层民主发展困境寻求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