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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声乐的发展过程中,人们从没有停止过对于其与语言之间关系的探讨。能否正确地理解声乐与语言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了人们对音乐演唱方法的把握和理解。只有正确地理解与把握了语言的发声及其文化内涵,演唱者才能用声音恰当地诠释作品的内涵,准确地传递创作者的感情。当语言呈现为文字的时候,只是一种静态而抽象的存在,而配以音乐,由人的声音转化视听语言之后,则呈现为一种动态的具体可感的存在,人类的情感得以抒发并产生强烈的感染力。声乐,就像语言的表情,让语言穿越时空局限,将人类丰富的情感呈现在世界面前。 本文尝试着从实证的角度来进一步探索声乐与语言之间的关系。首先,声乐是音乐与语言的结合体,它离不开语言所带来的文化意义与情感内涵,也依赖于语音而存在。音乐将语音组织成乐音,使语言成为有声的形式,使声乐作为一种艺术成为现实。这通过许多古文献可以得到证实。 其次,作为由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声乐有着一般性特征和特殊性特征。它与音乐同宗同源、语素共享,但必须由人的声带发出,声乐与器乐由此泾渭分明。同时,人类在不断的声乐艺术实践中,逐步认识到歌唱中的语言与生活中的说话在发音、咬字、用气方面是不同的。因此,任何声乐训练都是以自己民族的语言为基础的,声乐的发声训练必须与语言相结合。语言的内容部分,即作为人的思想的符号系统,与音乐的内容部分相结合,也即音乐通过自身音响的性质,描摹人的情感与精神的部分相互叠加在一起,构成了声乐的内容。 声乐演唱与语言风格的密切关系,成为声乐形成的要素之一。不同地域的声乐通过对语言之音调、腔调、语调的不同转化,对方言的使用,形成各具特色的声乐体系,让语言的生动性、丰富性得呈现。语言,通过声乐的演绎,具有了千姿百态的表情。首先,语言发声方式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方声乐唱法的差异。其次,语言文化的不同与语调各异所导致的地域差异,产生了声乐的五种类型:民歌、歌舞音乐、说唱艺术、戏曲、综合性乐种。在这五种类型中又演绎出多种体裁。可能说,语言是声乐体裁划分的重要标识。以陕北民歌为例,其可分为号子、山歌与小调三种体裁,而每种体裁根据具体的内容与表演区别,又可分为多种类型。 本文通过大量的文献考察,从声乐与语言的线性发展历程中证实了二者从诞生之初便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同时,通过声乐的发展现状,对不同地域的声乐进行考察,对语言与声乐之间的关联作了种种实证分析,两者在各自的发展变化中依然是相融共生,不可分割。声乐,恰如语言丰富多彩的表情,将人类的情感立体地呈现在听觉意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