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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十一五”期间总财力达到198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70.9%,财政收入取得显著成效。伴随着西藏经济快速发展,西藏的自然资源、环境状况却在逐渐恶化。环境问题的凸显已成为西藏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众多环境问题产生背后与政府的环境监管不力、决策失误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若想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科学技术的改进、财政的投入、理念的更新,更重要的是要正确界定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与范围。本文以政府在西藏环境保护中责任弱化表现为着手,构建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分析框架。首先,从环境保护中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入手,探讨环境保护中政府责任内涵以及强化政府环境责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其次,对当前西藏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现状进行阐述,并对现行状况的主要成效进行评析。第三,从西藏环境管理理念、立法、体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四个角度探析了西藏环境保护中政府责任弱化的表现。第四,对当前西藏环境保护与建设所存在的困境进行成因分析。最后,本文在全面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根据西藏地区的环境法律、传统文化等特点提出如何在环境保护中强化政府责任的相应对策。进而得出结论,强化西藏环境保护中政府责任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